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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式启动没收违建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9:17 晶报
南山东明花园被没收,将用作公共廉租房 晶报讯 (记者 欧东勇) 记者昨天从市查违办获悉,南山区行政执法局已于日前发出了对东明花园实行没收处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这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违建没收工作。东明花园也成为深圳市第一栋被没收的违法建筑。 没收后将作廉租房 东明花园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村,其最高楼层达18层,价值1亿元左右。该楼盘建在公共绿地上,建设单位为平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一、二期,总占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完工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由大底盘群楼和3栋塔楼组成,目前主体结构已经封顶。该工程未经批准擅自于2003年10月开工。虽历经多次查处于2004年9月停工,2005年10月擅自开工被及时制止。 今年1月,南山区成立了以副区长为组长的东明花园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小组,目前已查明东明花园违建的土地权属、规划情况、施工质量、工程造价及资金来源等情况。 10月1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主持召开了查违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了东明花园处理问题,决定对东明花园违法楼盘依照国家土地法和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依法没收;没收后由南山区政府按公共廉租房方式进行管理;对原村民个人的集资款,原则上可以返还;股份公司开发资金原则上不予清退;施工队垫付资金依法没收;并坚决追究股份公司和施工队、设计院、监理公司的法律责任。 11月15日,南山区行政执法局发出了对违法建筑东明花园实行没收处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目前没收东明花园的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没收符合循环经济理念 深圳有关领导曾指出,过去深圳对违法建筑一般采取拆除、罚款两种办法处理,但是拆除违法建筑成本很高。市查违办政策调研表明,根据国家规划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还可以采取第三种办法,依法没收违法建筑,对没收后的违法建筑可作为廉租房提供给低收入人群居住。而采取依法没收的方式处理,也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 有关专家认为,采取没收的方式处理违法建筑在深圳查违历史上是一个重大突破。过去,很多违建业主均心怀侥幸心理,认为违建一旦建成,政府往往会顾虑将其拆除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实行没收处罚后,无疑对违建业主的这种心理会造成致命的打击,将对深圳的违建现象屡禁不绝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 国庆节以来拆违建11万平方米 今年国庆节以来,我市的违法抢建势头一度抬头,市查违办和各区都加大了工作力度。据介绍,全市采取175次清拆行动,拆除违建369栋(处),约11万平方米,违法抢建势头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另外,今年6月29日,市查违工作会议对彻底清拆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违法建筑进行了部署,截至目前,拆除率达到95%以上。特区内四区和龙岗区将生态控制线内违建拆除后全部完成了复绿工作,宝安区复绿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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