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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票让纳税人多掏钱? 国税局:消费者费用未额外增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4:5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20日讯(记者 刘研波 通讯员 王辉)最近,细心的市民会发现,今年6月份实行的新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以往的发票有很大不同,其中票面上增加了“税额”一栏,由此不少市民怀疑自己在消费中额外掏了钱,纷纷致电本报咨询。对此,市国税局解释称,新发票并未让消费者多掏钱。

  记者了解到,本次普通发票的版面变化是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自2006年6月份开始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系统的结果。据市国税工作人员介绍,新版发票在票面设计上与旧版发票有区别,主要表现在,票面上将原商品销售单价和金额分解为金额(不含税)、税额两部分。其中,打印在票面上的“税额”部分体现了销售方按规定缴纳的税款,而不是消费者额外支付的费用。例如,消费者购买单价1000元的商品,在以前的旧版普通发票上打印的是单价1000元,金额1000元,而现在使用一机多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打印的是金额(不含税)854.7元,税额145.3元,合计金额1000元,因此消费者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并没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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