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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批建设用地使用费明年翻番 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1:5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蔡雪婧) 自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明年起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这是记者昨日从国土部得到的消息。

  记者昨日获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自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新增建设用地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应按照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相应等别和征收标准,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该通知同时要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三七分成体制。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明年起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中央分成部分,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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