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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标准中国企业“有牌可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9:52 国际商报

  不久前,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署(简称ITA)发布公告,对反倾销调查规则作出三项调整,简要概括为要素采购、非市场经济国家预期工资水平、出口退税调整,即对反倾销调查过程中涉及“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倾销幅度计算方法作出了两项改变;另外,ITA也计划对另外一项关于出口退税调整的计算方法进行改变。美国此次调整反倾销尺度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有舆论认为,中国企业今后对美反倾销胜诉几率将大大降低。

  欧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爱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商务部关于反倾销程序的三项改变,中国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中国企业影响较大的是在“要素采购”方面,但总体来说,确立一个明确的标准更加便利中国企业应诉美国反倾销。

  标准确立便利企业应诉

  美国此次反倾销程序的三项改变中,“要素采购”一项的改变可谓对中国企业影响颇深,也引起业内的颇多争议。按照新规定,中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其使用的原料在市场经济国家的采购量超过其原料总量的33%,才能避免美国对该产品使用替代国价格来确定成本,进而依据这一成本来进行反倾销与

反倾销税的判定。有观点认为,从市场经济国家采购量必须高于“33%”的比例比较高,因为此前的许多反倾销案中,有些中国企业在市场经济国家的采购比例仅占总量的10%至20%,依然被判定为“有意义的采购”,其总体采购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国家采购价格来计算。很多中国企业正是在反倾销调查中充分运用这一规则,有效地降低了倾销幅度,而美国对该项规则的修改将导致中国出口产品在美国被认定为倾销的机率大大增加。

  但是,姚爱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达了不同的观点。

  姚爱峰详细为记者解释了“要素采购”改变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姚爱峰表示,由于中国被美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程序当中,美国商务部计算中国产品“正常价值”时,通常采用中国生产商的“生产要素(即各种原材料)”的数量和这些生产要素在某个“替代市场经济国家”的价格来计算生产成本。如果中国生产商从一个符合条件的市场经济国家进口某项生产要素,并且进口数量达到该项生产要素的全部投入的一定比例,那么进口价格可以用来计算该项生产要素的成本。通常情况下,与采用“替代市场经济国家”数据相比,采用中国生产商的实际进口价格可以得出较低的倾销幅度。

  据记者了解,在此之前,美国商务部并没有对生产要素的进口量占全部投入量的比例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也使中国企业在准备和应诉过程中没有把握。姚爱峰说,现在美国商务部明确规定33%的标准,一方面,一些中国企业可能认为达到这个标准比较困难,但另一方面,设立一个明确的标准可以使中国企业更加有针对性地对待这个问题,可以使准备工作更具有可预见性。

  成熟的企业冷静应对

  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预期工资水平”、“

出口退税调整”这两个改变,姚爱峰认为对中国企业的影响相对不是很大。尤其是“出口退税调整”,同时涉及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

  据悉,美国商务部对反倾销调查规则的修改,经过了近1年半的酝酿。2005年5至6月,美国商务部对“要素采购”、“非市场经济国家预期工资水平”等规则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征求各界意见。在美国修改过程中,中国认为33%对中国企业是个门槛,曾反对对此规则进行修改,还建议在计算产品人工成本时,选择印度等少数和

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接近的国家的数据(美国商务部一直沿用的计算方法是从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58个国家的数据来推算调查企业所在国的工资水平)。但是,中方的要求遭到美方拒绝,美国商务部还是发布了修订规则的公告。

  自中国入世以来,行业市场化就成为必然趋势。近年来,中国产品已经逐渐摆脱了价格和数量的初级优势,开始寻求“以质取胜”的品牌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更应该尽快转变观念,做好打入国际市场所必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于身处贸易摩擦的中国企业来说,更应该学会审时度势和冷静处理,运用成熟的方式方法应对接连不断的贸易摩擦。

本报记者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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