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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重点清查涉农资金 举债建设新农村将被问责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 05:36 第一财经日报
傅航 陕西省财政厅近期抽调40名财政干部组成10个债务清理核查组,分赴各地清理核查县乡政府债务,其中重点是地方基层政府举债搞新农村建设。 “六项意见仅仅是粗略的政策,明年初我们将出台具体审计细则。”15日,陕西省审计厅办公室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该人士所说的六项意见是指,陕西省审计厅近日制定的《关于加强涉农资金审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 据陕西省审计厅办公室介绍,意见主要涉及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资金、农村社会公共事业资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领导干部涉及“三农”问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6方面。 《意见》涵盖了水利、教育、卫生、扶贫、农业等一系列涉农资金管理问题,上述负责人强调,涉农资金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全省审计工作的重点。 《意见》特别指出,对于对农业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中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资金流失或私分贪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或触犯法律的,应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意见》要求,对挤占挪用涉农资金平衡预算、发放工资、建房购车等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农业资金未按计划及时拨付到位的,要跟踪督促,落实到位;对随意调整农业资金项目计划,或搞计划外项目的,要按规定予以纠正;对虚列支出、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预算外的,要如数追回;对因管理不善和其他原因造成损失浪费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农业、农村、农民的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应限期落实到位。 “其中乱搞计划外项目,就涉及当前地方基层政府举债搞新农村建设,也属于今后重点审计的对象。”上述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陕西一些地方县,尤其是偏远贫穷县,为完成新农村建设试点修路的任务,不得不挪用其他补助款,甚至大量举债修公路。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陕西今年出台政策,按照柏油路1公里12万元、水泥路1公里15万元的标准,补助农民修村级道路。但由于山区整修路基花费很大,群众集资无力完成,许多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欠下了新债。 “为修2公里的路,我们村集资8万元,贷款20万元,还欠下工程款12万元,现在一分钱补助款还没下来。”陕西旬阳县某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一位负责人说。 为此,陕西省代省长袁纯清近日明确指出,在新农村建设中,各地要坚持量力而行,不得超越当地的经济条件和农民的承受能力,不能借新农村向农民伸手,加重农民负担,也不能举债搞建设,形成新的乡村债务。 更多精彩内容请浏览第一财经的网站:www.china-cbn.com 中国首选,价值之选!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 订阅电话:021—52132511(上海)10—58685866(北京)020—83731031(广州)0755—82416077(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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