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06-11-15)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14:54 审计署网站
笔者手里有一张时间表:2006年9月4日,国务院召开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9月28日、29日,审计署分别在北京、南昌、南宁和西安召开了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工作座谈会;10月25日,审计署发出了关于开展审计机关财务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从发文之日起至明年6月底在全国审计机关进行财务管理自查和上级检查,此后,将请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进行财务检查;11月3日,审计署召开会议部署了审计署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自查工作;10月和11月份以来,安徽、湖南、云南、广西、河北、重庆、陕西、河南等省区市审计部门纷纷开始了财务清理检查活动。至此,一场审计机关自查自纠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财政财务管理检查活动拉开帷幕。这个时间表向全社会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审计机关作为监督部门也要接受外部有关部门对财政财务管理的检查和监督。这不由得使笔者又一次联想到,在审计法酝酿修改过程中,审计署曾主动建议增加一条:审计机关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后来虽然没有被写入审计法,但是,它体现了审计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观念和态度。最近审计署的这一系列举措,又一次告诉全社会,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 监督者也接受监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我国是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治国家,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阶层和特殊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在法律范围里活动。一个社会民主与法治水平的程度,不仅体现在法律法规是否健全,更体现在这些法律法规是否被全社会成员共同遵守。国家颁布的关于财政财务管理的各种法律和法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税收管理体制改革、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是审计机关用以对照和检查别人的依据,同时也是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的依据,不仅被审计单位要遵守,审计机关也要遵守。审计机关用这些法律法规来监督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应该是这些法律法规的忠实执行者。审计机关是公共行政部门,不仅担负着维护公共资金不受损失的职责,也担负着管好用好国家拨付给审计机关的预算资金的职责,有责任用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内部管理,有责任使自己掌握的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用出效益。无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都来用法律法规的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体现了一个社会法治生活的健全,也体现了公平正义与和谐。审计机关主动进行财务管理自查并接受外部监督,正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一视同仁的平等理念的体现。 监督者也接受监督,体现了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行政的态度。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措施,200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后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公开透明,保护和尊重纳税人和老百姓的知情权与决策参与权。当今社会,在阳光下行政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容之一。近几年来,社会公众对“审计风暴”给予称赞。我们先不管“审计风暴”的提法是否科学和准确,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审计署把审计的结果公之于众,体现了行政公开的原则。这种公开,一方面公开了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促进政府各个部门在阳光下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另一方面,也是对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公开。审计机关在公告审计结果的同时,也把自己置于众目睽睽之下,自己是否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同样受到社会的监督和评说。今天,审计机关对自己内部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诚请其他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这标志着审计机关开始把自己的内部管理情况也向社会公开,标志着审计机关不护短、不怕家丑外扬。从依法公布审计结果,到依法接受外部监督,表明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在行政公开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步,审计机关正在实实在在地走向阳光。 监督者也接受监督,体现了廉政建设从我做起的胸怀。廉政建设是全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关系着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人们对廉政建设充满了希望,同时也表露出各种各样的疑虑和不满,因为在廉政建设方面确实存有这样那样令人担忧的问题。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两点共识:一是在廉政建设方面要重视制度建设并常抓不懈,二是各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在廉政建设方面都要从自身做起。审计机关对内部财务管理进行自查并接受外部监督,就是廉政建设从自身做起的实际行动。审计机关是监督别人的,通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在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如果自己做得不好,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那么这种监督是乏力的,是缺乏坚固根基的,也是缺乏说服力和难以持久的。如果有问题不敢正视,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就会蔓延开来,以致使队伍失去战斗力。审计机关对内部财务管理进行自查并接受外部监督,无疑是“强身固本”、“正人先正己”的明智之举。人们一定不会忘记,当时光进入2000年之初,审计署向社会公布了“八不准”审计纪律,那是审计机关廉政建设从我做起的一个见证,今天,审计机关不怕暴露自己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大规模地进行财务管理自查并接受外部监督,再次见证了审计机关廉政建设从我做起的胸怀和决心。试想,如果政府各部门都做到了廉政建设从我做起,那么,建设法治廉洁政府的目标还会远吗? 审计机关开展内部财务管理自查并敞开大门接受外部监督,既是依法审计的客观需要,又是行政公开的扎实行动,也是廉洁自律的实际措施。这件事情做好了,必将对建设法治、高效、公开、廉洁的审计机关,起到积极而长远的作用。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