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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扩贷冲动无异饮鸩止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7:40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毛明江

  一位资深房地产金融专家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在楼市已成国家宏观调控重点的形势下,上海各商业银行的房贷业务正面临“关节点”,银行必须重新定位个人房贷业务,更加谨慎地控制风险,否则,曾经的“香饽饽”可能会变成“烂苹果”。

  勾结房产商搞假按揭

  上海银监局一位人士表示,房贷违约也有银行自身违规或者审查不严的原因。目前有些银行在信贷方面单纯以放贷额当作考量指标,一味追求“贷出去”,而忽视了“收回来”。这就使得放贷的审查很不严格,甚至内外勾结骗取贷款。

  根据一些业内人士自曝:因为前几年按揭手续没有现在严格,在

房地产业,套取银行资金、假按揭几乎到了具有“潜规则”的程度;而假按揭一般没有银行内部人员、律师、开发商的配合,很难做到。

  “在房贷业务上,上海的银行已陷入两难境地。”一位资深房产金融专家告诉记者,一方面

房价高峰时放出去的房贷的不良贷款风险开始显现,升息又导致部分客户提前还款,加上楼市成交量低迷,新贷款增速缓慢。房贷总量萎缩的同时,质量也在变坏。

  另一方面,在盈利和指标压力下,各银行依然有很强的扩张房贷的“冲动”。不少银行又在暗中放宽贷款条件,做大业务量。

  “在目前房价依然处于高位、楼市走向不明的情况下,银行加大房贷放款无异于饮鸩止渴。”该专家提醒说,国内银行应该充分吸取日本楼市的教训,防止房地产泡沫最终变成银行的巨额坏账。银行必须重新定位个人房贷业务,更加谨慎地控制风险。

  处置房贷坏账投鼠忌器

  按照银行规定,房贷客户连续违约超过3个月以上,即计入不良贷款。连续违约3-6个月为次级类贷款;6-9个月违约为可疑类贷款;超过9个月列入不良贷款中最高等级的损失类贷款。

  上海某股份制银行房贷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出现房贷违约后一般的处理过程:客户某个月没有还款,银行一般会打电话告知,通知其及时还款。连续两个月不还款,就会给客户发信或者上门询问。到第3个月还没有还款,银行就给客户寄正式的律师函,告知其银行可能采取法律诉讼等后果。超过3个月后不还款,银行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申请抵押房屋的强制执行。

  “但实际情况没有这么简单。银行在处置房贷不良贷款时,最主要的出发点是希望收回贷款,而不是走上法庭拍卖客户房产。因为上法院需要付出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即使最终拍卖房屋,也往往是低价处理,银行在费时费力的同时不一定能收回贷款。”该负责人说。

  龙陈律师表示,根据高院关于个人抵押住房的规定,如果贷款客户按揭所购房屋为自住房,银行要拍卖其房屋,先要为其解决能基本满足其生活需要的住所。尽管后来高院的补充司法解释作出了有利于银行的解释,但是银行在最终行使拍卖被处置房屋权利的时候,还是会遇到许多实际困难。

  早报记者 毛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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