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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准备对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重大修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0:02 CCTV《经济信息联播》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准备对《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重大修改,其中关于、把出租车的永久经营权、改为30年的条款,引发了、出租车行业的强烈反响。

  广州目前有86家出租车企业,一万六千多辆出租车,一辆出租车对应一个经营权。大部分经营权都通过购买方式,与广州市交委签定了永久经营合同。正是由于出租车经营权的
“永久”性以及可以抵押贷款,永久出租车牌照的价格已经从1992年的10万元,涨到目前的50多万元。

  

出租车公司股东吴炳洪说“条例(经营权)改为30年,我们一旦还不了钱,企业就面临破产了。”

  广州市龙的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谷安国说“ 我们购牌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银行贷款,从看到报纸报道的当天,几家银行贷款人就分别给我们打电话,要求还贷或给其他抵押物,所以一旦把经营权从永久改成30年之后,我们上市工作肯定要停止。”

  据了解,广州46家出租车企业日前联合签名盖章,向广州市法制办送达了对《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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