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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求双赢顺势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10:02 国际商报

  11月11日,中国入世五周年,标志着中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入世后的中国在几年间从一个重要的经济体发展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世界经济强国。中国加入WTO后,市场机制、政府管理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是推动中国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出口产品结构实现了由过去的轻纺产品为主到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由初级产品为主到加工制成品为主的转变,推动中国迅速完成了工业化的初级阶段,进入新型工业化周期。同时,WTO助推中国“双顺差”,统计表明,2001~2005年,中国进出口贸易、引进外资均保持快速增长。其中,年进出口贸易额分别为5096.5、6207.7、8509.9、11545.5、14221.2亿美元,连年保持200多亿美元到1000多亿美元的顺差,今年进出口贸易总额将超过17000亿美元,顺差仍将维持上年的水平;年实际使用外资额分别为468.8、527.4、535.1、606.3、603.3亿美元,资本项下也保持高额顺差。而世界贸易组织在11月9日公布的年度全球贸易报告中说,鉴于中国经济持续增长,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中国有望在明年超过德国,成为继美国之后世界第二大贸易国。入世,不仅提升了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也惠及世界,是一个“多赢”的结果。

  11月8日,欧盟贸易代表曼德尔森与中国

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闭门会谈,会谈的重点就是中国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据悉,欧盟对专利法修改草案里的一些具体条款非常关注,此次曼德尔森提出了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期限的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案初步定为2008年正式出台,对于在专利法修改案中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期限的建议,现有的专利法修改草案中并没有这个提案。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医药研发投入比较高,周期一般较长,一种新药申请专利后,还要进行若干年的试验,才能正式上市;如果医药专利保护期限延长,仿制药品的制造将受到限制,将给中国社会和老百姓带来很大负担。中国不是医药大国,更不是药品专利大国。专利保护期限一旦延长,国内企业不能仿制,而专利药品价格昂贵,那么对我国民众的公共健康将产生较大影响。虽然美国、欧洲有将药品专利保护期限延长的做法,但是根据WTO规定及TRIPS协定,我国现行的20年专利保护期完全符合国际法则。另外,美国虽然对药品专利保护期限延长,但在美国有一个专门法规,用来促进仿制药的发展,依靠行政力量促进仿制药的研究、上市,这个制度和专利保护延长制度相制衡,目的就是防止专利保护过度,防止少数企业依靠垄断赚取过多超额利润。因此,在完善法规的同时也要保护公众利益,而不是片面的满足某一方的利益。

  一批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将被禁止和限制进口。一份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禁止和限制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目录》已初步成稿,进入首批目录呼声最高的包括石油

化工设备、仪器仪表、工程机械等9个行业的相关产品。这份目录旨在防止盲目和重复引进国外技术和装备。具体目录将以关键单机为主,对于关键零部件,基本采取不限制的政策。这是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一揽子政策的一部分。与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在制定中,困扰装备制造业的税收倒挂现象也在解决之列。在装备制造业中一直存在着税收倒挂现象,即装备制造企业为实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所需要进口的材料和配套零部件,必须全额交纳关税和进口环节
增值税
,而进口成套设备,则可减免上述两项税收。这样一来,企业都愿意进口成套设备,没兴趣搞自主研发。这就使扩大进口机电设备政策与振兴自主装备产业政策相矛盾。因此,在国家明确振兴装备制造业、鼓励自主研发的大环境下,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已成必然。

  在市场环境日趋全球化的今天,无论是一个国家,亦或一个行业、企业,都应把握大的趋势和方向,顺大市之“势”,顺势而为,在满足自身进取的同时,也应顾及多方利益,谋求双赢。

丙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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