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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满张恩照仍未向京一中院提交上诉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09:2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谢晓冬

  昨日,是原建行董事长张恩照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据知情人士透露,张仍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11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恩照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05年6月13日起(先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至2020年6月12日止。

  判决于宣判当日送达张恩照。依据现行法律,张如不服从该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否则一审判决将生效。据上述规定,11月13日正是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

  记者昨晚就此向张的一审辩护律师高子程进行求证,但其仍然拒绝对此发表置评,并表示:“不想再谈此事”。

  目前仍不得知,张是否直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直接递交了上诉状。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张对一审判决很满意,曾明确表示放弃上诉。不过,依据法律,只要在11月13日之前他向法院寄出上诉状,其上诉行为依然有效。

  2002年初,王雪冰东窗事发。张恩照作为继任者火线上马。然而时隔仅三年,张便因同样的原因而遭受调查。今年8月,张以受贿罪在北京市一中院被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期间,张恩照利用其担任原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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