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承包工程潜藏热钱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04:31 第一财经日报

  张喆

  境外承包工程日益成为越来越多企业“走出去”的一种方式,但也为“热钱”提供流动空间,并可能导致贸易顺差的夸大。

  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在11月的《中国外汇》上撰文指出,境外承包工程境外外汇账户难以监管,企业可以根据核销需要可将境外承包工程外汇收入申报为贸易收入,也可申报为非贸易收入。

  “如果对外承包工程收入来自对外成套设备出口,这部分收入应该属于贸易项下收入;还有一部分属于劳务收入,这部分如果进入贸易项下,就有可能夸大贸易顺差。”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说。

  一位地方外汇局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因工程项目需要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并未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开户后也未到外汇管理部门备案,先将工程收入转入境外账户,并不直接反映在境内账户中。企业在核销时,既可将这部分资金申报为贸易收汇,也可将其申报为非贸易承包工程收入。

  而境外承包工程真实性审核的缺失,也使投机性“热钱”可伺机流入。“近年来政策鼓励开展境外承包工程,一些相对优惠的措施往往给一些企业带来套利机会,非承包工程收入也可能以工程收入名义进入境内。”丁志杰说。

  “银行审核的也仅是单证的‘表面真实性’。”上述地方外汇局人士说,银行在办理相关承包工程业务时,主要审核企业提交的合同及合同项下工程预算书等文件,对于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银行很难鉴别。

  文章显示,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系统的境外承包工程外汇管理规定,现有政策散落在其他服务贸易外汇管理规定中,且内容不够完善,涉及境外工程收入的规定线条较粗。“外汇管理政策往往是‘补救性’的,一般情况下是以补充通知形式陆续出台的,并不是废止一个出台一个。”上述地方外汇局人士解释说。

  因此,文章提出应尽快完善境外承包工程外汇业务管理办法,增强政策系统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使企业有法可依,外汇局有章可循,解决目前影响境外承包工程开展的售付汇、进出口核销等问题,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用汇及结算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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