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K厅版权费拟定12元/天/包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09:50 南方日报

  期待许久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日前终于在国家版权局网站上公布,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基本标准为12元/天/包房。该公告也指出,“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适当下调。”

  广州作为全国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三大试点城市之一,K厅版权收费会不会下调?何时开始收取?昨天,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版权局将初步按12元/天/包房的收费标准上报给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如果审批通过,将可望在年底开始收取K厅版权费。

  12元贵不贵?

  广州初定不下调,不用召开听证会

  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收费方案基本上采纳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中)的建议,两家协会事先在征求了K厅经营者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并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了一份《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收费标准》,提出12-16元的收费标准。8月21日-9月20日,国家版权局按照12元的标准向外界进行了公示。

  然而,面对12元的标准,K厅经营者与词曲作者等版权所有者的意见却大相径庭。在公示期间的一份调查显示,有85%以上的权利人认为12元的标准太低;但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却希望降低标准,甚至还有人提出过1元的收费标准。

  日前,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表示,北京的收费标准肯定要在12元的标准上适当下调,但具体多少尚在商讨中。对于广州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广州市版权局的相关负责人,他透露,日前广州收取K厅版权费的前期工作已完成,初定按12元/天/包房来收费,只要上报给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审核通过便可实施,无须召开听证会。如果审批顺利,广州的KTV行业将在年底开始缴纳版权费。

  有关人士表示,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取,在本质上和发表文字作品时收取的稿费是一致的,属于作者与使用者之间的“私权”关系,这一收费不是政府行为,所以不用召开听证会。

  该由谁付钱?

  K厅不得“转嫁”版权费

  采访中,一个文化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版权费收取标准以前就有,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协定的,“以前是0.12元/天/平方米,现在却涨了10倍。”该负责人预测,新标准一旦实施,K厅收费肯定要涨价,到时候经营者肯定会转嫁给消费者。

  之前,国家版权局的相关负责人曾经表示,消费者到K厅消费,已经向经营者支付了费用,因此,不应该再承担额外的版权费。昨天,广州市版权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多年来K厅向消费者收取的费用中,有一部分就是版权费,只是营业者一直没将这部分版权费上缴而已。该负责人表示:“版权费的收取,应当被纳入到经营者的经营成本之中。收取版权费的目的,不是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哪个K厅借版权费之名来提价,那就是乱收费”。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广州的钱柜、朝歌、TOP、加州红等多家K厅,没有发现提价现象,收费中也没有“版权费”的项目。几家K厅的负责人均表示,暂时都会采取观望态度。其中一间K厅的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至于未来会不会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要看版权局的发文以及其它同行的举动。“如果全行业要加收费用,必然面临争取客源的竞争压力,公司不会草率涨价,要经过相关的市场调研后才能决定。”

  记者也随即在K厅采访了几位消费者,他们大多表示“如果是真正的K歌爱好者,不会在乎多收几元钱”,但他们都认为版权费应该由K厅经营者承担,收费不该最终变成“羊毛出在羊身上”。

  如何确保收费透明?

  避免现金流动,直接入账

  在采访中,有被采访者向记者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国家版权局采纳的方案最初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中)提议,而这一协会还未正式获取法律认可,因此有K厅经营者表示“希望一切收费都能公开合理,最终能公平地回馈到词曲的版权所有者身上。”

  针对这一疑问,国家版权局的公告中也做出了说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中)在没有完成社团登记程序之前,筹备组不得开展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为保障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已经委托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中)管理的权利,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

  据了解,K厅交纳的版权费最终按照一定比例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给各个音乐发行公司,另一部分是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给歌曲的词曲作者和演唱者,而每首歌曲分到的使用费都是按照在KTV的点击率来分配的。然而,根据记者昨天的走访,目前广州的各大K厅仍未安装统一的统计点播率的系统。到底如何公平地分配版权费,目前尚不清晰。

  广州市版权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对于卡拉OK的收费,基本上是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代办的方式。该负责人表示,在全国收取该项费用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中)都属于社会中介机构,广州市版权局只是对此事进行业务监管而非直接过问,不会直接介入他们的业务,在广州代理这一收费项目的是一家位于软件园的数码公司。

  广州市版权局已经收到了国家关于收取该项费用的执行办法和严密规章,为了保证公开透明,将采用K厅经营方直接将费用打入指定账号的方式,而不通过现金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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