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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 消费者满意度计分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09:17 汉网-长江日报
汉网消息(记者杨文平)“重点搞好农贸市场、校园及其周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品店、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10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启动我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 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范围为13个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评价内容为食品安全管理指标和消费者满意度指标,其中消费者满意度评价将委托市消费者协会问卷调查得出,该项指标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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