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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流向失控 银监会严管地产“吸钱”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 10:37 中国经营报
因为上海社保案再次抽紧的房地产监管神经正在探入更具体的操作层面,这一次,遭到审视的是商业银行的委托贷款。 “(上海)社保案出来之后,我们也很警惕。目前看委托贷款还没有造成风险。但为规范这项业务,上海分行对2005年委托贷款情况进行了自查。”某国有银行上海分行一位知情人士日前向记者透露。 据悉,该行上海分行从30个支行中抽取了15个支行进行自查。初步估算,2005年通过该行上海分行发放出去的委托贷款大约有200多亿元,其中近百亿元资金流向了房地产业。 另据记者了解,银监会针对此已下发风险提示:对于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于35%的开发商,商业银行一律不得对其发放委托贷款。 银行上收审批权限 记者采访了解到,前述国有银行自查内容包括:上家(委托人)的资金来源,委托贷款是否经过委托人董事会批准,资金是否符合投资章程,例如慈善基金会、社团组织、社保资金等。 此外还涉及会计凭证内容,例如是否严格遵守“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所放贷款是否与到账资金相符;银行手续费是否合理等等。 实际上,对银行来说,委托贷款贷款对象由委托人决定,风险也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只是作为中间方,从中收取手续费。即使借款人不能还款,银行也不承担风险。因此,对于委托贷款实际使用情况,很多银行并不做更多审查,更不会把大量精力放在这个业务的贷后跟踪上。 委托贷款业务量大的银行尚且如此,一年做不成几笔的银行更没有把它放在心上。 “其实银行很难监控委托贷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某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信审部人士无奈地表示,“放款者本来就不是银行,放款对象不由银行决定,放出去的钱也不是银行的钱,利率和期限都是上下家自己谈,银行没精力也不太可能像监控一般贷款一样去严格进行风险控制,监控资金使用情况。”而银行对委托贷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好给很多企业尤其是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机会。 据记者了解,自查过后,该行已经把各支行原有的委托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到了一级分行。“虽然没说停止,但是权限上收了,业务明显收紧了。”知情人士表示。 知情人士介绍,该国有银行支行原本有委托贷款审批权,只有当支行超过权限——比如手续费下浮超过50%时才拿到分行审批,分行主要审查手续费减免事宜。而自查之后,不单手续费优惠要到分行一级,所有委托贷款审批都向上集中了。 严控投向房地产业 事实上,早在8月底,银监会就曾针对委托贷款业务展开调研,重点是对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变相委托贷款的做法进行摸底。 某股份制总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向记者透露:“现在银监会已经管到委托贷款投向等细节——贷款用途要符合产业政策——委托贷款如果用于房地产,房地产商必须达到自有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5%的要求。”这样一来无异于堵死了开发商“拼凑”自有资本金的路径。 虽然银监会尚未叫停委托贷款,但是记者从部分银行获悉,大银行已被建议原则上暂时不做委托贷款,尤其是对房地产企业的委托贷款。而一些平时委托贷款业务量本来就很小的银行,则进一步加强了审批。 “在北京,主要是一些小型项目公司使用委托贷款,一般是为了凑足自有资本金比例。” 某房地产商对记者说。“而且,还款周期都很短,一般为半年,至多一年。” 在他看来,北京越来越高的土地购置成本轻易就会耗尽一些中小房地产项目公司手中的现金,从而造成自有资本金不足问题。“现在银行控制得很严,达不到35%(自有资本金)的比率,开发贷款肯定是没戏的。”他说。另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一些2004年“8·31”大限过关的历史遗留项目,满足自有资本金比例要求多少有一定困难,因此比较依赖委托贷款这一途径。而北京这类项目中未开工的还有50个左右。 对于希望通过委托贷款“凑足”自有资本金的地产商们,委托贷款已不再是一条“捷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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