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控制上市 适当提高补价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22:13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一条有关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新闻值得关注,昨天,北京市建委明确表示,经济适用房上市将受到严格管制,即使上市,也要补交较高的房屋差价。

  昨天,北京市建委否定了社会上关于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说法,明确了北京市政府将加大供应经济适用房的力度,但会对经济适用房的户型进行严格调控。

  北京市建委住宅发展与保障处处长程建华:“我们新建经济适用房一律调控在单套90平方米以下,主力户型在60到80平方米,调控户型以后,也能遏制一部分投资或投机性需求。 ”

  目前北京已经叫停了大

户型
经济适用房
的销售。比如对天通苑未售出的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由
开发商
补交每平方米590元的综合地价款后按商品房出售。针对目前经济适用房获利空间过大的状况,政府会充分照顾各方利益,调整再上市经济适用房交易政策。

  北京市建委住宅发展与保障处处长程建华:“我们综合考虑购房人以及利益的差异等等因素,选择的是允许上市,适当地管制的行为。有一个考虑,对经济适用房的再上市,要适度地提高补价的标准。”

  程建华表示,在北京经济适用房推出的初期,其再上市的补价款是购买价的3%,后来又调整到补价10%,下一步就是根据当前住房市场价和经济适用房的价差,以及地价等因素,再适当提高补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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