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对外公布利用外资五年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2:29 中华工商时报

  鼓励以多种形式参与国企改造放松对外方控股其他企业限制

  我国首次对外公布利用外资五年规划。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中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外资利用的重点是从以往的弥补资金、外汇不足切实转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上。

  “十五”期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共计约3830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约2860亿美元,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九五”增长超过34%。我国已成为国际资本和跨国公司投资的主要目地国之一。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给记者解读利用外资“
十一五
”规划时表示,“十一五”期间,外商直接投资还是利用外资工作的重点,但是,在保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较大规模的同时,要努力实现利用外资方式的多样化。

  他认为:“我国传统产业的布局现在已经基本完成,今后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点将是新建投资与企业并购。”

  他表示,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采用全口径的外资统计体系,全面监测、准确反映外资动态,密切关注国际资本流动的动态和重点国家利用外资政策变化,积极科学应对,以保持我国对高质量、高水平外资的吸引力。

  “全口径的外资统计体系包括三方面:外商直接投资、外商其它投资和借用国外贷款。”

  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在保持国家对若干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控制能力和发展主导权的基础上,引导外资以并购、参股、再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积极探索盘活国有资产的有效形式。

  此外,除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和重点企业外,还会逐步放松对外方控股其它企业和领域的限制。同时推动民营企业与外资开展投资合作,促进提高我国民营经济总体水平和国际

竞争力

  那么,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如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上述人士表示,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加快出台《反垄断法》,加大反垄断工作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他说,要细化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敏感性行业的政策,完善外资产业准入制度,加强对外资并购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行业重点企业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国家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战略行业、重点企业的控制力和发展主导权。(10A1)

  【记者辜王景9日温州报道】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李志群在参加“2006民营企业对话世界500强”活动时透露:“根据国民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我们正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调整。”包括《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将为民营企业与跨国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供法律依据。

  李志群表示,《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为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进一步增强了合作的信心,“中国的民营企业不仅可以通过吸收外资促进自身的发展壮大,也可以与跨国公司携手共同到中西部地区投资”。(10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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