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达成八项经贸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10:0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宋菁) 昨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中欧在11月7日达成八项经贸共识。有评论说,此次会晤友好不失尖锐,却并没有生成更多实质性内容。

  这八项经贸共识包括:1.就完善1985年《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总体原则及相关问题的谈判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在年底前就“谈判职责范围”达成一致,同时积极推进《伙伴合作协定》达成;2.遇到贸易摩擦时,通过现有机制和友好磋商的方式给予解决;3.广东、江苏两省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服务中心分别与中国欧盟商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和经验的交流;4.设立中欧经贸合作网站,促进中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间的合作;5.在服务贸易方面,开展司局级的交流与对话;6.在混委会项下成立农业贸易、高科技和中小企业工作组;7.启动钢铁贸易非正式对话;8.在“中欧贸易项目”框架内建立可持续贸易专家小组。

  会晤中,中国

商务部长薄熙来严厉批评了欧盟对中国皮鞋实施
反倾销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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