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调高7省市降耗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9:5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定军

  “高耗能企业整合退出,促进GDP能耗下降。”

  在11月8日的北京能源消耗与水耗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助理姚飞透露了北京面对新指标挑战的措施。

  本来,北京在2005年的单位能耗已是全国第二低,所以其确定“十一五”能耗指标下降为15%,是低于全国20%指标的10个省(市)之一。

  但是全国约1/3的省(市)调低能耗指标,使得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执行面临严峻考验。

  国务院很快纠正了地方的这种做法。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务院最近的批复函显示,几乎所有调低能耗指标的省份,都被强制调高了指标。其中北京从15%提高到20%,其他省份也分别被调高。

  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冯之浚指出,随着中央不断强调约束性指标完成的重要性,并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地方已经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严重性,降低能耗这个弯开始慢慢转过来了。而到2008年、2010年,国家统计局将分别对地方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期末考核。

  7省(市)被调高降耗标准

  本次调整,全国至少有7个省、市、自治区的单位GDP指标被调高。

  其中广东从原先的“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13%,本次被调高到16%。北京、天津、浙江从15%被调高到20%。其他的广西从10%被调高到15%,云南从12%调高到17%,青海从10%调高到17%。

  而浙江、广东、北京等地原先之所以定得低,其理由是,“我们已经很低了,不能再低”。中西部省份的观点是,“以前是东部发展了,现在中西部要发展重化工业,中央应该给以机会,因此能耗不能降得太快。”

  地方何以能够纷纷博弈中央,将指标调低到低于全国的水平,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指出,主要是地方的发展思想有问题,仍然是唯GDP论,忽略了能耗等问题。

  为此,国务院在批复函中指出,“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

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完成本地区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指标。

  不过,国家发改委本次也考虑到了地方的一些意见,没有一刀切。包括广东,没有将指标强行定于全国的水平。此前,国家能源部门为确保国家“十一五”能耗指标的完成,对各地的能耗指标确定以及方式,经过了反复测算和研究。

  三种模式加快执行能耗指标

  随着调整方案的出台,地方已经加快了执行中央确定的单位GDP能耗的步伐。

  姚飞指出,北京将“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退出劣势产业。加快发展高端产业”。今年前三季度,北京市万元GDP能耗为0.78吨标煤,比上年同期下降6.9%。其中北京

首钢搬迁,焦化厂搬出北京,对总量消费降低起到很大的作用。

  此前的2005年,首钢、焦化厂能耗占全市能耗的总量12.5%,产出的增加值占全市的比重是3.3%。但到2010年,首钢钢产量减少400万吨,焦化厂搬出后,也会少用35万吨标准煤。

  搬出高耗能产业,仅是北京和全国各省市的做法之一。按照国务院在批复的函件要求,各地还需要将单位能耗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地)、县及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

  此前辽宁、湖北、山西、河北省等,已经将节能目标分解到地市(县);上海市则将指标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区县;重庆市、贵州省则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地市和企业。

  不过,按照中央要求,各地需要将上述三种模式全部贯彻下去,并将能耗指标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年度节能指标分解的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进行分解的有3个省、自治区,其它地方还在对2005年本地GDP能耗及其降低率进行统计、测算和进一步核定中。

  多路分解能耗指标做法,为地方完成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加上多项保险。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最近表示,中国将加大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使这些政策和法规能够更有效地得到实施。同时,更有效地利用财政、税收、投资和价格这些政策和经济杠杆促使大家主动节能。

  政绩考核手段也再一次被强调。国务院批复函指出,“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各省(区、市)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

  从2006年开始,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将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全国和各地区能源消耗情况;到2008年、2010年则分别对本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期末考核。

  不过,也有分析指出,需要防范地方数字做假,虚增地方GDP,从而达到单位能耗指标降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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