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务工外国人离境须出示完税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9:20 国际商报

  在线国际商报讯 驻孟加拉国使馆经商处消息孟国税局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1984年所得税法令》有关规定,在孟加拉工作的外国公民,在相关税务机关完税后,须从该税务机关取得“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所得税豁免证明”,并须在齐亚国际机场离境时向税务官员或移民局官员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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