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自行申报办法出台 年收入超过12万必须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23:4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根据这个试行办法,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或在两处以上单位取得收入等五种情况,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

  国税总局规定的五种自行申报的情形是: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取得应税收入,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国税总局强调,对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不论其平常取得的应纳税收入,是否已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或是纳税人自己已经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过,年度终了后,从次年的1月1号起,三个月内还应当再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说:“对高收入者来说,如果还想像过去那样,钻法律的空子,或者想分割自己的收入,把整体收入打散(避税),那么,应该说这方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漏洞也越来越小。”

  此外,对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其他情形,纳税人要进行日常申报纳税,根据规定,也就是在取得应税收入后第二个月的7天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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