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增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9:53 国际商报

  在线国际商报讯 自2007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其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增加了5大行业。

  经营范围增加的5大行业是:种植业,包括谷物及其他作物,蔬菜、园艺作物,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中药材的种植等;饲养业,包括牲畜、猪、家禽的饲养等;养殖业,包括海水、内陆养殖等;计算机修理服务业,包括计算机维修和其他计算机服务;科技交流和推广业,包括技术推广服务和科技中介服务。

  据悉,港澳居民申请登记的经营项目涉及种子生产经营、农业

转基因植物生物生产经营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应当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再持身份证件、身份核证文件及《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经营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前置许可,提交有关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办理前置许可手续。取得前置许可后,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从事本次新放开的种植业、饲养业或养殖业的,其营业面积不受300平方米的限制。

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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