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案7日广东开庭 顾雏军挪用资金新增4.55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7:27 人民网-市场报

  石武

  检察机关侦办的科龙案7日在广东佛山开庭。据悉,此次检察机关将对顾雏军等9人就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等4项罪名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公诉书显示,顾雏军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涉案金额高达7.86亿元,除挪用扬州亚星6300万元外,共挪用侵占科龙电器资金7.23亿元。这个数字远远高于此前科龙电器向法院提起追偿诉讼的5.46亿元。公诉书又新暴露出3笔共计4.55亿元的挪用资金。

  此次最令人大跌眼镜的地方在于公诉机关认定的7.46亿元挪用资金罪。在目前

科龙电器已向法院提起追偿诉讼的5.06亿元挪用资金中,公诉机关并未进行全额认定,仅对其中的3笔共计2.28亿元提起公诉,但与此同时,公诉书又新暴露出3笔共计4.55亿元的挪用资金。此外,检察机关还认定顾雏军挪用扬州
亚星客车
6300万元,用于归还
格林柯尔系
列公司的银行借款。

  新暴露出的3笔挪用资金分别是:2002年7月18日,顾雏军指使张宏挪用江西科龙9000万元作为注册江西格林柯尔的资本金;2003年8月21日,挪用江西科龙7500万元,用于偿还天津格林柯尔在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2003年6月17日,挪用科龙电器2.5亿元、江西科龙4000万元,用于注册扬州格林柯尔。而上述款项中除第三笔归还部分外,其余至今尚未归还。

  经初步测算,如果将科龙电器提起诉讼追偿的资金加上公诉机关提起诉讼的事项两者合并计算,顾雏军在入主科龙电器的3年间共涉嫌挪用科龙电器资金9.61亿元,再加上职务侵占的4000万元,挪用侵占总金额高达10亿多元。而这还不包括挪用扬州亚星的6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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