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出千万天价水费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6:29 北京晨报

  处罚标准沿用20年前章程 水价提高了将近40倍

  晨报陕西专讯 最近,西安市未央区汉城街道办事处工业公司主任杨南岳遇到一件怪事:一张由西安市自来水总公司北郊营业所开出的水费补缴单,让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补缴单上的金额的确超过了1000万元!“天价水费事件”在西安市民中引起广泛关注。

  水费补缴单的发放,与汉城街道办工业公司及其所辖的7家企业被怀疑私开消防栓有关。据杨南岳介绍,十几年前,为吸引招商引资来的7家企业落户,汉城街道办工业公司专门开通一条用水管网。长期以来,每月由7家企业按自己内部安装的水表向工业公司上交水费;自来水公司则根据总水表计量,向工业公司收取水费。今年9月初为7家企业更换水表时,工作人员发现接在总水表旁边的消防阀门是打开的。一个月后,杨南岳被告知:根据最新核算,补交金额应该是10642064元。

  面对疑问,北郊营业所表示:《西安市自来水供用水章程》规定:西安市自来水总公司对严重违章行为者可停止供水,并按管径流量、用水时间(用水时间查不清的按照三个月计算)加倍收费罚款。没有办法确定消防阀门具体打开的时间,所以只能按照3个月的用水量进行计算。

  经核算:私自打开的消防阀门管道口径是200毫米,月用水量为971878吨,工业用水单价为每吨3.65元,所以一个月的补缴水费应该是“3.65元×971878吨=3547354.7元”,按照3个月计算,补缴消费额应为“3547354.7元×3=10642064.1元”。

  有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巨额补缴单已是“见怪不怪”。原来,现行《章程》为1986年10月10日由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并颁布的,当时,供用水属于福利性质,每吨价格仅为0.08元,而现在水价已大幅提升,高的达14元,平均价也有3元多,提高了将近40倍。20年前的《章程》仍在使用,但需纳入计算的管径流量和水价却与时俱进,已经不是制定《章程》时的标准。

  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北郊营业部重新安装一块新的总水表测试一个月,如果这个月7家企业的用水量大大超过半年来每月的用水量,就证明企业私开消防阀门偷水。否则,营业所返还多收水费。至于消防阀门被私自打开的处罚怎么计算?双方决定根据测试月的实际用水量,与半年来其他月用水量的平均值计算出差额,计算出实际金额,重新开出“补缴单”。

  综合《华商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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