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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九次调高低保标准 北京完善社会救助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21:5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 (张婷婷)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首都实施10年来,北京市先后九次提高低保标准,目前已有23.2万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文彦在7日召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总结暨表彰大会”上说,十年来,北京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城乡低保制度日臻完善。经过九次调整,保障标准已经从1996年的月人均170元提高到现在的月人均310元。2002年,北京市城乡困难群众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全面覆盖。2004年,北京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了分类救助制度,提高了救助系数。今年分类救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无”人员、重残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得到更多的救助,并分别建立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机制。 另一方面,北京社会救助领域从基本生活保障向医疗、教育、住房等综合保障延伸,先后探索实施了粮油帮困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以及就业援助、法律援助等措施,逐步形成了多层次的专项救助格局,进一步改善了低收入群众的生活条件,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为缓解低收入人员面临的特殊性、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北京市从2003年开始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目前,市和区县已安排临时救助资金4629万元,近24万因病、因灾及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人员得到了及时救助。 吴文彦说,通过十年的努力,北京已初步建成了以城乡低保为基础,医疗、住房和教育等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灾害救助、应急救助等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项目相对齐全、层次相对科学、覆盖相对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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