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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废争议升级 养路费未必随燃油税而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 10:49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勾新雨 欧阳晓红 北京报道

  一场天价养路费滞纳金案件正引起公众对养路费征收是否合法的热烈讨论,目前这样的讨论正在升级,法律工作者在上书全国人大,希望讨要一个说法,激进的律师和车主正在将当地路政局推上被告席。

  “我们对此非常关注,压力很大。”11月2日,交通部公路司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说,国务院正在研究养路费的改革方案。

  据悉,目前交通部已经对养路费改革问题提上日程,交通部公路司公路管理处、规划司综合处和财务司综合处三个处室正在负责此事的研究。

  现在,有一种声音认为,可以在开征燃油税的同时继续保留养路费。而根据最初的动议,将以燃油税来替代养路费。

  抗议者

  中国的养路费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征收,目前每年收缴总额达900亿元人民币左右。在费改税的大趋势下,自1994年开始,业界就动议开征燃油税以替换养路费,但至今仍无明显进展。一些批评者认为,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养路费的收取养活了交通部门的一批人。

  今年7月初,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向社会公布的17个欠费大户名单中,某公司一辆载重为15吨的自卸货车自2002年3月至今年6月,共计欠费78万元,其中滞纳金近40万元。有人算了算,这样的滞纳金是银行利率的507倍。

  “这是一种接近利滚利的滞纳金计费方式。”作为一名律师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副教授,周泽开始对此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发现不但滞纳金的收取是不合理的,而且征收了多年的养路费也是一项不合法的收费。

  他的理由是,199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路法》第36条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对车主继续征收养路费的规定,并将其修改为由“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因此继续征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正在业界热切讨论之际,10月29日,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此举明确表明,明年还将征收养路费。

  10月30日,周泽将一份建议废止养路费收取的建议书寄给了全国人大法工委。

  而在此前的10月17日,北京的另一位律师宋成军也将类似内容的一份建议书寄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但如此,宋成军还起诉了负责养路费收取的北京市路政局,索要他这几年上缴的3000余元养路费。

  “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对方也做了答辩,目前还没有确定开庭日期。”宋成军律师说,至于能否胜诉,现在还没有把握。

  目前,全国人大尚未对两封建议书做出回应,全国人大法工委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说,他个人现在还没有听说此事。

  交通部

  “是不是合法,我们交通部说了不算,这要国务院或者全国人大来定夺。”交通部体改司综合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说,即便是养路费制度要改革,也是要国家发改委牵头,因为涉及到了燃油税的问题,方方面面很复杂,交通部和财政部等都是参与者。

  他说,养路费的收取基本上是一项地方性的收费,除了部分上缴中央外,大部分是地方收地方用,交通部只是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业务指导和监管。根据《公路法》确实不该再收养路费,但现在就取消也有很大难度。

  “养路费的改革问题由来已久,我们正在研究而且密切关注公众的意见,总的来说还是会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来制订改革方案的。”交通部公路司人士说。

  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为此召开新闻通气会,该局副局长赵盛玉称,继续征收公路养路费,符合《公路法》规定,是完全合法的。同时,该局向交通部、四川省委省政府等请示,得到的答复是并未取消征收养路费,并要求按照现行规定加强征收。

  “这场学术界的讨论更像一场炒作。”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方面对媒体表示。

  综合各地交通部门意见,他们认为《公路法》第36条“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虽然明确了费要改税,但其中后半句表明了《公路法》已授权国务院制定费改税时间表。

  也就是说,在燃油税没有出台之前,交通部门有权合理合法地收取养路费。

  而更多的批评认为交通部门对费改税态度冷淡,迟迟没有动作。

  “交通部、地税局等已经开征几十年的养路费、车船使用费等,按照费改税,一旦转成燃油税, 可能转为国税渠道,那么多人的就业怎么办?他们的利益如何协调?”11月2日,国家发改委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说。

  燃油税

  燃油税一出,养路费自然停。现在,这样的逻辑也不一定经得起推敲。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姜克隽博士说,用燃油税替代养路费当然是最好的方案,但是考虑目前的实际情况,有一种声音认为,可以在开征燃油税的同时继续保留养路费。

  据悉,燃油税政策一直由财政部牵头研究,今年年初财政部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的人士也在课题组中,姜克隽就参与了这个课题的研究。

  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说,燃油税的性质定义或者说燃油税的设计意见还不统一,是否就指费改税?一种是包含养路费在内的燃油税,一种是类似于消费税,不包括养路费的燃油税,现在的定义都不是很清楚,理解不同,想法也不一样。

  为了节约能源,西方国家普遍采取加征燃油税的做法来抑制石油消费,目前欧盟的燃油税高达

成品油原价的100%。中国的能源紧缺问题日渐突出,很多有识之士早就呼吁出台燃油税。

  姜克隽说,在2010年前燃油税肯定要出台,这是写进“十一五”规划的。而且越是油价高的时候越应该开征,因为这样可以抑制石油消费,促进

国际油价下跌。

  对于很多消费者担心燃油税比养路费更贵的问题,姜克隽认为这样的担心没有必要,因为中国要到2020年才与欧洲燃油税水平接轨,目前来看燃油税的水平不会超过养路费的费用,而且在年行驶一万公里以下,燃油税比现在的养路费便宜。

  (本报见习记者王毕强、记者胡怡林对此文亦有贡献)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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