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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违法征收凸显监督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02:17 中华工商时报

  见习记者何苗 2日北京报道

  学者认为根在部门权力利益作祟

  “我认为,我所批评的养路费违法征收问题,是有法不依和法律监督缺失的问题。”今天,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律师周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0月30日,他向全国人大法工委递交了一份建议问责养路费征收的“法规审查建议书”。

  “目前各地交通部门据以征收养路费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与现行《公路法》相抵触,也违背了《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周泽说,“《公路管理条例》是目前公路部门据以征收养路费的立法基础,而其中的养路费条款,1997年就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公路法》吸收修改,并在1999年被修正后的《公路法》彻底废除,因此,养路费征收在1999年就已经失去了合法性。此外,各地征收养路费标准差异很大,造成了车管混乱、腐败等诸多弊端。而交通部门之所以根据早已因违法而失效的规定向广大车主征收养路费,主要是部门权力和利益作祟。”记者在其投书中看到,周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立法法》有关规定,撤销《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违法的文件、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同时对《公路法》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明晰违法征收养路费的责任所在。

  对周泽此次投书,交通部并未作出正面回应。而此前交通部已下达《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这表明公路养路费明年还将继续征收,并无取消的迹象。

  当记者问起投书最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时,周泽说,他不好做预测。但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发现这样的问题,自然应该把问题反映出来,这是我作为一个社会公民的职责。我想像全国人大法工委这样的部门,对于社会反响这么强烈的问题,这次应该会认真对待,有可能会出台一种制度性的文件,对法律法规的违法审查应该有一些程序性、制度性的保证。”(3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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