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叶 枫
北京报道
如果说刚出台的上海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是社保案后的亡羊补牢,那么财政部在此之前的一次专项调研,则是对地方社保风险发出的前期警报。
“这是上海社保案之前的事了。”财政部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今年5-7月份,财政部组织了专项检查组对内蒙古等10省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决算情况进行了检查。10月份,财政部综合审计署上报的全国社保基金审计检查情况,就地方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上报了专项报告。
针对地方社保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报告中提出一个重要建议——由税务部门代征社保资金。如果成行,这将是社保基金管理的一个重大改革。
四大顽疾
在对10省份的检查中,财政部检查组首先发现,地方上把社会保险基金当作一般财政资金挤占挪用问题十分突出。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挪用社保基金用于对外贷款、基建项目、发工资、平衡预算,超范围列支经办机构管理费、银行手续费等问题屡有发生。
另一个严重问题是,1998年以前,部分地区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投资的损失至今未能收回,且收回希望渺茫,长期挂账。
“部分地区通过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国债回购等方式,将社保基金违规交给一些民营企业、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私募基金等运作,用于资本市场投资和并购,甚至投资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给基金带来巨大的风险,一些投资已无法收回。”一位检查组人士向记者介绍说,还有一些企业借用失业保险基金做生产周转金,借后无法归还,造成资金长期挂账。
检查组指出的第三个问题是账户设置和管理不规范。
按照规定,社保基金开户银行必须是“国有商业银行”,或者至少是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经营规则的优质商业银行,可是有的地方将社保金存放在一些资产负债率比较高的商业银行,这就为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带来风险。
“由于社保基金存放于银行中要单独计息,一些地方部门随意高设或低设社保基金存款利息,还有部分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长期沉淀大量社会保险费收入和利息收入,不及时划转财政专户。”检查组在报告中写道。
第四个问题是财务管理不规范。
检查组人士介绍说,有的地区未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的未对各项社保基金分账核算,或者未设置明细账;有的地方社保基金仍然是差额缴拨,无法反映收支全貌;一些地区的部分行业未按要求纳入省级统一管理;还有的地区预收的保费收入不计当期收入而作暂收款挂账处理,漏计或错计利息收入,以及随意减免社会保险欠费及滞纳金等。
推进税务征收
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财政部的报告中提出一系列整改要求,包括督促各地尽快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设置,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分账核算;坚决杜绝随意减免社会保险欠费和滞纳金、擅自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在社保基金中列支经办机构管理费和银行手续费等行为。
不过,报告中最引人注目的建议,是提出由税务部门代征社保资金。如果这一建议得到采纳,那将是社保基金管理的一个重大改革。
“现在社保基金都是由社保部门或所属的系统单位征收,这样在一些地方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就容易挪用社保资金。”上述检查组人士解释说,而由税务部门代征,可以直接将社保基金打入专户,而且更好控制个人纳税情况。
因此,财政部的报告建议尽快修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赋予税务机关比照税收征管法独立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职责。
而广州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也认为,由税务机关独立征收社保资金,有利于筹集社保资金,因为税务机关征收经验丰富,手段先进,对税源掌握较全面,可以减少不交、少交、拖交现象,降低征纳成本。
同时,建立税务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部门支出的管理体制,三位一体,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这是被许多国家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体制,有利于保证基金安全,减少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