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柴会群
一个令人吃惊的社保基金漏洞在上海出现——自2000年底该市实施医疗保险政策后,所有退休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里,都被少计入了退休当月的医保基金。此事涉及约50万人,资金超过2000万元。
发现这个秘密的,并非医保基金管理者或审计部门,而是一位退休职工。
110.9元背后的悬疑
张铁彪原是上海一家化工企业的副总会计师,2004年9月退休。40年的会计生涯,让他对数字异常敏感。2005年5月,在一次求医的过程中,他发现自己医保卡的“个人账户”里少了钱。
按《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医保办法”),该市的医保基金包括两部分——统筹基金、个人医疗账户。后者又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在职职工自己交的,通常是工资的2%;另一部分来源于单位。这部主导上海医保政策的法规中明确规定:在职人员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账户。
为解开卡上少钱的谜团,2005年5月24日,张铁彪登录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主办的医保网,查看自己的个人医保账户。每个参保人员都有这样一个账户,并可以在网上查询。张铁彪的又一个疑问产生了——
在账户中的“(2004医保年度)个人账户清算信息”一栏里,详细地列出了张铁彪的缴费情况。他于2004年9月退休,这意味着他的个人医保金至少要缴到当年8月——《医保办法》中规定,上海职工退休后个人不再缴费。然而,8月份显示的缴费额却是“零”。更让他惊讶的是,退休后的2005年3月,缴费额为“80”元。
张铁彪打电话向市医保局查询,是不是搞错了。对方没有给他明确解释,称可能是他的理解有误。
两天后,张铁彪再次进入自己的账户,发现账户信息变了。2005年3月显示所缴的“80“元被移到了2004年4月份,其他缴费数目则依次后移。
张铁彪的第一感觉是,“医保网的做法很不严肃”。对照自己的工资单后又发现,他在2004年4月的缴费跟其他月份一样,均是110.90元,而不是更改后显示的80元。
“所有退休职工都一样”
张铁彪再次致电医保局,得到的答复是:医保基金是“隔月记账”。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是一个医保结算年度。也就是说,他个人账户上显示的4月份缴的80元,其实是3月份缴纳的——上一年医保金每月缴80元。
张铁彪似乎明白了一点……但他猛吃一惊:既然是“隔月记账”,那么8月份扣的110.9元应该计入9月份账户中才对,但是9月份显示的金额是“零”。
“退休前一个月缴的钱不计入个人账户。”医保局个人账户部一位负责人告诉他,“不是你一个人,上海市所有退休职工都一样。”
这位爱较真的老人找出了《医保办法》——跟大多数人一样,他以前并未认真看过这部充满数字和专业术语的法规。《医保办法》说得很明确:在职职工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账户。其中并没有说,退休职工退休前一个月扣缴的钱就不计入。
张铁彪用会计逻辑来看这个问题:上海市每年的退休职工大约在15万人左右,以平均每人少计40元算(最低水平),一年合计为600万元,医保至今已经实施5年,这意味着,近3000万资金没有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92号令与47号文打架?
张铁彪与医保局几番接触后渐渐明白,是医保中心违反规定,“截留”了50万退休职工缴纳的一个月医保基金。
他的意见也被上海市医保局重视。今年3月31日,市医保局工作人员邀请张铁彪会谈此事,最终对少计退休职工一个月医保基金的事实予以承认。但他们认为,这是“政策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将通过“完善制度”予以解决。
按市医保局的解释,问题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市政府92号令与医保局47号文不协调。然而张铁彪查阅后发现,47号文中并没有关于“退休前一个月所缴医保基金不计个人账户”的相关规定。在他看来,即便存在“不衔接”,部门文件也要服从政府法规。
医保局的另一解释是,由于是“隔月记账”,参保人员最后一个月的个人缴费因“重复”难以计入。而张铁彪认为,“即便是真的不能计入,那也应该退还给本人。”
4月17日,上海市医保局局长周海洋登门拜访张铁彪,对其关注医保基金的行为表示感谢,对以前工作人员的态度请求谅解。对于反映的问题,周海洋承认“没有按政府规定做”,但认为是制度设计的“重大脱节”。至于问题的解决,医保局已经进行了讨论,因涉及人太多,情况复杂,因此补计存在困难。这次会面中,周海洋代表医保局提出,聘任张铁彪为该局的“社会监督员”。
次日,上海市医保局对张铁彪作出书面答复。答复认为张铁彪的意见是正确的,目前正在进行“完善医保办法”的“专项研究”。
但张铁彪仍坚持己见,指出医保局的会计流程存在问题,建议审计部门介入。
2000余万基金流向何处
张铁彪尤其关心的两个问题是:被医保局“截留”的巨款哪去了?这笔钱是如何入账的?
在他看来,这直接关系到此事是“执行政策中的疏漏”,还是有意为之。
医保局的解释是,这笔钱并没有流失和违规使用,而是被计入到统筹基金账户,仍在医保基金的“大锅汤”里。
对于这样的解释,张铁彪还是表示怀疑。按照会计学常识,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是两个不相干的账户,“如同一个杯子跟一支钢笔,是不能简单相加的”。
对于张铁彪所提问题,医保局近日经多次讨论,一度曾形成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予以纠正,将应计未计的医保基金补计入个人账户。另一种则认为应维持原有做法,并对医保办法进行修正。
据医保局有关人士称,2002年,上海市审计部门曾经对医保基金进行过审计,但当时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而根据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规定》,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定期审计各项社会保障基金。
上海市医保局内部人员透露,张铁彪所提问题,在医保政策实施一年后就已发现,但因当时医保局内部存有“争议”未纠正。
今年4月,医保局负责人曾向张铁彪承诺,邀请他去查看医保基金的账目。但半年已过,张铁彪仍未接到医保局的邀请。
对于张铁彪所反映的个人账户计入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会计认为,无论是“隔月记账”还是“计入标准”差异,从会计专业角度来看,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不存在技术难度。“问题的关键是,钱哪里去了?其依据是什么?有关的会计报表是如何反映的?”
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称,已经将此问题上报至上海市政府,并希望审计部门能够介入。
监管法规迟到6年
从2005年4月24日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信息算起,张铁彪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总算弄懂被少计的110.9元医保基金是怎么回事。此间,他周旋于医保局各部门之间;为了解政策,自学了20多个相关文件。在他看来是基本常识的问题,在医保局的专业人员眼里却似乎都那样难以理解。为此他每次都要从头讲起,自称快变成了“祥林嫂”……
随着事情日渐明朗,张铁彪惊讶地发现,作为主管全上海市每年逾百亿医保基金的医保中心,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甚至没有总账和明细账。据市医保局方面解释,这主要是因为医保基金“不独立”,医保中心每次用钱只能向社保中心申请,并恳请对方为此呼吁。此外,医保局还对张铁彪称,医保基金并没有独立的财政专户,只有临时账户。
与中国其他实施医保的大多城市筹集方式一样,上海市为了征缴方便,医保基金与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一起均由社保中心代征,然后再根据对方申请通过财政部门拨付到医保中心。
作为社保基金的组成部分,全国对于医保基金没有专门的监管制度。1999年,财政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出台《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此项法规被认为是规范社保基金运作的分水岭。
2000年上海年鉴表明,1999年,该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原计划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但不知何故,此办法一直迟迟未能出台。记者截稿前获悉,10月30日,中共上海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韩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年前即已出台草案的《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对基金预决算、筹集和支付、基金结余、银行开户管理等作出了严格规定。
此外,2001年上海市即有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制定《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尽管此法规早已被列入立法规划,但至今亦未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