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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基金监管立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06:53  人民网-人民日报

  用制度管权、钱、事、人

  本报上海11月1日电 记者 沈文敏 报道:面对老百姓的“救命钱”,必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钱、事、人,而不能由某几个政府官员说了算。今天,上海正式公布了《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强调健全和完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专家指出,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这是上海从制度上加强对各类社保基金的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此前,中共上海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韩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根据会议精神,上海将健全和完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真正做到“四个管”,即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对基金预决算、基金筹集和支付、基金结余、银行开户管理、基金监督与检查等作出严格的规定;同时,根据上海实际情况,在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5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的基础上,将小城镇保险基金、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基金纳入适用范围,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也参照这一办法执行。

  前不久上海社保基金违规使用案件以及其他各地出现的社保案,暴露出社保资金被管理部门少数领导随意支配甚至被某些人侵吞的管理弊端。上海市提出,管好、用好社保基金,从制度上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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