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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亭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市场主体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 09:16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市场主体 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9月28日) 刘 玉 亭 同志们: 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市场主体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精神和今年七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近年来在市场主体准入和规范管理方面改革创新的经验,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提高服务监管水平,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努力推动信用工商、法治工商、信息工商建设。 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管理,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和保证,是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2000年,我们召开了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座谈会;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们又召开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会议。各地按照两次会议的部署,勤奋努力,不断创新,在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好的方式和做法。把这些放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长时间的历史背景下来回顾,把规范市场主体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来谋划,我们就会以更大的信心和热情去迎接新的任务,应对新的挑战,做出新的成绩! 一、十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进入新中国历史上最好发展时期,一系列重大改革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有益经验。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巨大转变和发展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而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来这十几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一个个历史课题,全国工商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永不懈怠的探索勇气,推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历史性转变。这一历史性转变是以市场办管脱钩为起点的,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系统实现了与所办市场的全部分离。这一重大改革在工商行政管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确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定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真正站在了市场经济裁判员的位置上,担负起市场卫士的重要职责。1996年,全国基层工商所核编36万人,正式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这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定位的必然,从根本上结束了基层工商所长期缺编、少编的历史,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形成一支完整的市场监管力量、成为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我们实现了两个战略性的转变,即从监管集贸市场和小商小贩转到了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从监管比较单一的国内市场转到了监管日益国际化的市场。 (二)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从1998年开始,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全国实现省以下工商机关垂直管理。实行省以下机关垂直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个创新。这一重大改革,标志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工商行政管理新的体制基本建立,对于增强市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对于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建立,都具有重要意义。2001年,国家局升格为总局,进一步增强了执法的权威性。工商行政管理的领域不断拓宽,职责不断增加,在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地充分发挥体制优势,优化配置资源,形成综合执法合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基层建设明显推进,基层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各地在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后,坚持“三个不变”,充分发挥新体制的优势,促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年来,我们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年均近150万起。12315申诉举报网络覆盖城乡,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投诉,工商机关依法跟踪查处,及时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支持符合政策的社会成员自主创业、支持广大农民生产经营致富、搞活农村经济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体系基本确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职责是行政执法,完整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体系是我们执法的依据。我们大力加强立法工作,形成了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等不同层次、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至2006年6月30日,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99部法律和258部行政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其中一部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要执法机关;总局单独以及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行之有效的行政规章101部;各地制定了大量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规章。这些法规和规章基本覆盖了工商行政管理各方面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依据。各地切实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自觉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维护法律权威,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加强法制教育,逐步增强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促进了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 (四)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在新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以后,总局先后在全系统推出了市场巡查制、互联审批制、企业监管双轨制、企业信用公示制、首办责任制、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建设“金信”工程、实施商品市场准入制度、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等改革措施。各地从实际出发,推出了各具特色的监管、服务新措施。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的基层监管执法体系。这些改革创新,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营销手段现代化的新变化,涵盖了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管,把以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手段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工商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这些改革探索,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执法职能的发展方向,已经带来,并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影响着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流程再造。王众孚局长去年提出建设信用工商、法治工商、信息工商,这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的方向和目标,将进一步推进管理创新。 (五)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成为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力量。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加深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一大批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和社会人才进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文化水平、科学素养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大。信息网络建设、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化技术在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方面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现代化信息处理设备、通讯设备、快速检测设备等执法保障建设步伐加快,市场监管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年年都有新举措,年年都有新进展,参加地方行风评议位次不断前移。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了工商文化生活,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我们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执法形象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工商行政管理这支队伍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力量。 回顾这一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无愧地说,这一时期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是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职能基本确立、制度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法制建设成绩显著、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的时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尽职尽责加强监管执法、尽心尽力服务改革发展,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时期。这一时期取得的成绩,将在新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史册上留下灿烂的篇章。所有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努力和贡献的同志们,都应该为此感到自豪。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来之不易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进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既无前例可援引,又缺少国外的经验可借鉴。面对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面对一度严重失范的市场秩序,面对不断出现的新事物、新问题、新矛盾,我们取得这样的成绩,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靠的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干部开拓进取、努力工作。 这些显著成就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扎实的体制基础、法制基础、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统领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无论参与立法立规、实施监管执法,还是推进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都必须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的根本保证。 第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促进科学发展中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必须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检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尽职尽责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尽心尽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 第三,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工作能力主要表现在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自觉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接受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对法律负责与对市场主体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 第四,必须坚持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始终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永葆生机和活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地推进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手段的改革创新。基层干部工作在监管执法前沿,有着丰富的创造力和工作活力,必须充分尊重基层的改革创新,鼓励基层发扬首创精神,不断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 第五,必须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同时不断规范执法主体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履行这一职责的组织保证。必须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树立良好工商形象。 这些宝贵经验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发展具有长期的指导作用,我们必须十分珍惜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 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主要是体现在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的监管服务。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成效斐然。 (一)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准入环节实现高效、便捷 实行了当场登记。审批手续繁琐、办事效率低一直是影响地方投资环境、阻碍创业发展的老问题。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转变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从受理申请后30日内作出登记决定,转变为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这一跨越性转变,对登记管理机关和登记人员都是严峻的挑战。经过两年来的努力,我们的登记人员战胜了各种困难,经受住了考验,基本实现了当场登记的工作要求,得到各地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企业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今年6月底,总局和各地登记机关总体实现了当场登记。 促进了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结构优化。从1993年底到2006年6月底,全国登记的企业(含分支机构)总数由769.1万户增加到877.2万户。其中,公有制企业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经过改组改制,由728.6万户降到343.4万户,注册资本金由4.2万亿元增加到16.9万亿元,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私营企业由23.8万户增加到464.8万户。外商投资企业由16.7万户增加到26.4万户,外方认缴注册资本由1501.8亿美元增加到6718.2亿美元。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公司制企业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形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登记的公司(含分公司)达到548.5万户,占企业总数的62.5% ,特别是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快速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今年前六个月,新设立公司49.4万户。由于自然人投资实力增强,企业设立条件放宽,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多样化,创业者更多的选择企业形式开展经营,但即便如此,个体工商户也由1766.8万户增加到2505.7万户。 有效落实了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完成了党政机关、军队武警部队与所办经济实体,以及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登记工作;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组建企业集团,实行主辅分离,仅2005年就有1.9万户国有企业、2.1万户集体企业改制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法人;支持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文化体制、科研机构管理体制、电力体制、电信体制、邮政体制、铁路体制、航空体制等一系列改革,做好相关企业的设立、变更登记;支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涉及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登记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强化登记软件应用入手,实现了登记管理工作电子化、流程化、规范化。建立登记网站,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公布和宣传登记管理法规、办事指南,提供各类申请书格式文本网上下载,拓展登记管理数据检测分析功能。很多地方还开通了查询、登记、年检等业务的网上受理功能,平均网上受理业务量已经占到当地业务总量的近三分之一;有的地方全面推行了网上年检,网上年检企业数占到同期年检企业总数的90%以上。总局和地方的登记网站已经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工商动态和政务信息的重要渠道。 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普遍实行了首办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和向社会公开承诺;探索以行政劝导、行政提醒、行政预警和行政建议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制度;一些地方对改制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或设立改制中心;不少地方实行互联审批制度,建立投诉当场解决机制,开发应用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系统,以及工作业绩考核和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等。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委托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方便经营者就近办照。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个体工商户数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08.8万户,增长4.54%,是近几年来增长数量最大的。 (二)市场秩序从源头上得到进一步治理和规范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属地监管,实施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改进年检工作方式,扩大年检对象和委托年检的范围,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加大了年度检验的力度,增强了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外商投资企业监管方面,完善外资授权体制和推动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也取得积极成效。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呈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对钢铁、电解铝、水泥、铜冶炼、电石、铁合金、房地产等行业盲目投资的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2004年以来,关闭耗能高、污染重的“五小”企业1.1万户。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先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车辆超限超载、车辆非法改装、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网吧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出资入股煤矿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自2004年到今年6月底,在各项整治中共检查企业345万多户,办理变更登记16万多户,注销或吊销各类企业2.3万户。 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力度。2004年以来,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82.7万件,涉案金额171.4亿元,无证无照经营泛滥的势头得到遏制。同时坚持查处取缔与引导规范相结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三)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为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全程监管,提高执法效能,总局近年来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推行,进一步整合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资源,发挥了综合监管的整体优势,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有利于从根本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信用意识的树立和提升,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基本实现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其中守信企业521.5万户,警示企业64.7万户,失信企业41.3万户,严重失信企业92.3万户。总局实现了与38个副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联网,占应联网单位总数的82.6%。通过联网共汇集 679.4万户企业的基本信息和423.9万户注销企业的基本信息。建立了全国黑牌企业数据库,汇集信息273.7万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为支持“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工作。积极服务地方政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服务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的宏观决策。加大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维护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落实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 在肯定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市场主体准入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随意突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登记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登记管理人员放松自身要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法登记。二是一些地方“重准入、轻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对市场主体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管,登记信息在社会监督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三是企业信用联网数据质量普遍不高。不同程度存在错数据、漏数据、废数据和冗余数据现象,有的地方数据标准与总局不一致,影响了企业信用分类及联网应用的效能。面对未来,我们要再接再厉,深刻认识今后一段时间内登记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 三、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充分认识规范市场主体、规范自身行为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加深,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攻坚任务艰巨,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党中央做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国务院明确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目标任务;总局也提出了构建信用工商、法治工商和信息工商的基本目标,在七月份召开的全国工作会议上,王众孚局长又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的具体要求。这些都对登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充分认识规范市场主体、规范自身行为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规范市场主体、规范自身行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条件下的竞争经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健全竞争规则。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新情况,作为政府监管市场的职能部门,必须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不断规范市场主体并加强自身规范。 (二)规范市场主体、规范自身行为是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需要 在最近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防止滥用权力,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登记管理工作必须切实贯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坚决制止以规范管理为由,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坚决制止以发展经济为由,在具体工作中随意突破法律规定,放松或削弱规范管理,损害法律的严肃性;要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效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三)规范市场主体、规范自身行为是建设信用工商、法治工商、信息工商的需要 信用工商、法治工商、信息工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历史任务。信用工商要求我们制定的政策、出台的规章必须严谨审慎,实事求是,合乎民意,合乎市场规律;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公正无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诚信意识,增强“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要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法治工商要求我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信息工商要求我们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行政执法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要将市场主体纳入信息化管理,登记监管行为也要在信息化的要求下规范,登记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使用信息科技和信息化办公设备的能力。因此,我们必须依法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退出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机关自身的执法行为,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的监管执法手段,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为建设信用工商、法治工商、信息工商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准入,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今后一段时间,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登记管理机关自身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信用工商、法治工商、信息工商建设,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依法履行登记职能,把好市场准入关。要健全完善规范、便民、高效、快捷的登记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准入门槛,按照统一的登记标准、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进行登记,营造公平透明、快捷有序的准入环境。已经实行当场登记的地方,要总结经验,提高效率;尚未实行当场登记的地方,要创造条件,尽快推行当场登记。要加强政策引导,积极促进符合国家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加大支持企业改革力度和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类资本有效流动和重组。进一步完善外资登记授权管理体制,强化外资登记管理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做好内外资法规的衔接,规范审批和登记的衔接程序。加强对外资监督管理特点的研究,弥补对外国公司、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依据和管理经验的不足,着重研究对外国投资者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的具体工作方法。通过全国外资登记管理数据网和全国外资登记管理数据监测分析系统,加强对重点投资国、重点投资地区、重点投资领域外资企业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的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各种类型外资企业市场准入及准入后的动态情况,为政府决策和市场监管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国家经济安全评估预警机制,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二)强化监管意识,继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要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加强监管环节的力量,改变长期以来“重准入、轻监管”的局面,继续推进企业监督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侧重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向注重分析企业现状特点、研究动态变化、预测整体发展趋势转变,从擅长使用传统监督管理方法向熟练运用现代化、体现先进科技水平的管理手段转变。要健全完善职能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互通的共享机制。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各方面的行政执法信息纳入信用监管系统,加强各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建立职能机构之间信息互通的共享机制;各地登记管理机关要将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与企业属地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信息、监管信息及信用分类等级信息要及时进入工商所的经济户口,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监管的信息要及时向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全面汇报和反馈,建立上下级之间信息互通的共享机制。同时还要健全完善与其它部门之间协同执法的协调机制。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协同执法的协调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力争协作部门之间随时掌握证照情况,提高日常联合监管水平。新《公司法》实施后,对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外商投资企业不按期缴付注册资本的行为要重点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调整、关闭那些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工作;继续参与打击煤矿非法生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整治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等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加大取缔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行业无照经营行为的力度。要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查处无照经营的工作机制,深化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对无照经营“堵之有效、疏之有道、遏制蔓延、可控有序”的监管目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查处无照经营与有关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三)发挥登记管理机关社会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配合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创办小企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完善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再就业的“绿色通道”建设。支持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发展,多形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信用分类监管,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打击劳务中介机构发布虚假劳务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为农民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好支持鼓励和引导城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工作,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村的市场化水平,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大力支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加快农业企业化和产业化进程。继续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城乡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做好支持主办各类博览会和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继续落实CEPA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支持港澳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港澳居民及港澳资企业与内地居民、企业的同等市场准入和经营待遇。 (四)增强服务能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市场主体基础数据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登记管理机关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系统、外资登记管理数据监测分析系统,充分发挥激励、预警、惩戒、淘汰机制对市场主体的作用。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完善以登记和监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强信息化技术在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方面的运用;加强数据建设,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对联网数据应实时进行监控和管理,建立总局与联网单位之间数据管理机制,及时解决共享数据中存在的问题;还没有与总局联网的地方要加快建设,确保在2007年全面实现联网应用目标。总局要建立全国企业数据中心,实行全系统共享,并为建立国家企业法人库打好基础;各省级工商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省级区域内企业信用数据的整合,逐步建立区域性企业数据中心,在区域范围内共享。同时要致力于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对市场竞争秩序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营造一个诚信的经营氛围、和谐的市场关系,为社会创造一个诚信守约的信用环境。 (五)加强立法立规,建立完善现代商事登记制度。根据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商事登记法》的起草、论证工作将全面启动,这是一部统领登记工作的基本法律。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抓住《商事登记法》的立法契机,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认真总结在各类商事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在该法的立法宗旨、体例、内容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研究,献计献策,有效推动商事登记立法,为规范我国商事主体,增强商事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商事登记制度做出贡献。做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贯彻实施工作和配套规章规范的制定工作,对贯彻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地要认真总结、积极反映,总局要深入研究、及时规范;继续推进“外资三法”的修订工作,尽快修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业的外资市场准入规则;及时修订《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研究制定《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继续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促进该法早日出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切实加强领导,狠抓队伍建设,有力保障市场主体准入工作的依法、规范、高效 市场主体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监管市场主体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准入工作,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切实加强对登记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市场主体准入工作的依法、规范、高效。 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场主体准入工作必须立足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加强规范和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完善市场主体准入的规范,营造公平准入环境,服务宏观调控政策,鼓励创业,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实现资源和资本的优化配置;要通过完善市场主体监管的规范,保护合法经营,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要通过市场主体退出行为的规范,强化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维护债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对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披露的规范,提高为政府、社会和其他部门服务的效能,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企业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是前提、是基础,发展是要求、是目的;加强规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市场主体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不讲规范,必然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最终阻碍市场主体的发展。因此,必须既要通过依法规范促进发展,同时又要在发展中完善规范;既要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又要规范登记管理机关自身的行政执法行为。 正确认识和处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集中体现在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上。监管与服务都是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基本职能和根本目的的有力手段,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看,我们就是通过监管和执法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管和服务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在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上,要把严格监管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众孚局长曾指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是为改革发展服务;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样是为改革发展服务。要严格程序,依照法定程序开展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放宽准入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先上车、后买票’行为”。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中,服务伴随着监管,改进服务是提高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实施当场登记、推行互联审批、探索行政指导制度等,既是对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也是对市场主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有力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对违反登记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不仅是监管,而且是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而服务,是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服务。绝不能以改善投资环境、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名,违反规定随意降低法定条件和简化程序、随意减少前置许可项目或将前置许可改为后置许可、擅自突破法律法规,搞所谓的“改革创新”。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机构作为工商部门的“窗口”,其干部队伍的思想、行为,直接关系到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形成,直接关系到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政府形象。到2005年底,全国从事登记管理工作的人员达6.9万人。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对于整个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以及全面提高工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至关重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登记管理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登记管理干部队伍。要加强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广大登记管理干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加强法律知识和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登记管理工作涉及复杂的民事关系,涉及众多的法律规定,面对千差万别的市场主体,如何正确处理好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关系,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实施当场登记和一次告知,需要登记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技能,必须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熟练运用法律规定,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需要加强对登记管理人员现代信息技术的培训,使他们做到熟练操作,应用自如。要关心、爱护登记管理干部。在登记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同志们长期与市场主体打交道,每日每时要面对繁重细致的登记事务,工作非常辛苦,责任非常重,压力非常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努力创造宽松环境,既要关心他们的工作,更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关心他们的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减轻他们的压力,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每位同志心情舒畅地开展工作,做好工作。 从事登记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正确认识所肩负的责任,以锤炼职业素养为核心,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握做好工作的方向。要加强业务学习和执法实践,适应岗位要求,在学深学精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拓宽知识领域,学习经济、科技、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掌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模范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要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克己奉公;要时刻牢记服务宗旨,对待服务对象要做到有诚意、有耐心、负责任;要理论联系实际,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创新工作方法;讲究工作艺术,注意防范和化解纠纷,为工作营造和谐氛围,提高工作质量;要注重个人修养,言谈举止符合文明礼仪,展示富有朝气、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每一位登记管理干部都要以实际行动不懈努力,为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贡献力量。 同志们,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准入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为建设信用工商、法治工商、信息工商而努力奋斗! (总局企业注册局子网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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