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订金纠纷频发 重庆消委呼吁清理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 08:59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10月31日专电(记者 李永文) 不交订金不签合同,否则,开发商宁可不卖房;消费者交订金后如果不愿签合同,要求退还订金就会困难重重。重庆市消委近日指出,开发商强制要求消费者交订金的“潜规则”导致房地产消费纠纷不断,亟待彻底清理整顿。

  记者从重庆市消委了解到,许多购房人交订金之后,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发生分歧,合同不能继续签订,消费者退还订金的要求遭到开发商百般刁难。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订金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订立的一种担保,并不是签订合同的必经程序。开发商一味强求消费者交订金,是导致目前纠纷不断的根源。

  据介绍,今年国家加强了对

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违规操作、中介、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了有效扼制,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但市场交易中类似订金问题等不合法、不合理的“潜规则”还在大行其道,亟待进一步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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