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定十一五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四大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 21:5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 雷敏) 商务部日前发布《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期间中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四大任务。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31日介绍说,这四大任务包括:一是建立和改造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全国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5万亿元,年均增长约10%,“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力争覆盖85%以上的乡镇和65%以上的行政村,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二是构建顺畅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实施“双百市场工程”,重点建设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着力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全国农副产品购进额达到2.3万亿元,农产品在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中的销售额占全部农产品零售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是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全国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达到1.1万亿元;

  四是培育市场主体,增强流通企业活力,鼓励和支持农民进入农村流通领域,鼓励大中型流通企业进入农村商品流通,推进参与农村商品流通的中小企业创新。

  《规划》还确定了“

十一五”期间中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目标,即“到2010年,初步形成以乡村零售网点为基础,以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连锁配送中心为骨干,以各类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中型农村流通企业为主体,农产品、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均衡发展,城乡市场相互融合、内外贸易紧密联系,法制健全、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市场体系,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农村商品流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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