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市场上台湾水果难觅产地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 03:10 重庆晚报

  本报讯日前,国家工商总局通知,不得将经营的我国台湾品种水果简称为台湾水果,应对“台湾产地水果”与“台湾品种水果”予以区别,并注明其产地。昨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尽管规定已生效,但本地台湾水果少见类似标识。

  昨日,记者在解放碑一家大型超市看到,该超市冷藏柜台,一种红西柚是这样标识的:台湾水果;等级:正品。没有任何其它提示,价格为19元/500克,是一般海南水果价格的2倍左右。这种未明确标识的现象,在其它超市还有很多。超市坦言,没有来自台湾进货证明,货物都是供应商提供。

  在菜园坝水果市场,也有部分水果摊在售

台湾水果,其外包装也没有任何“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的字样。一家果品公司表示,“台湾水果肯定就是台湾产地的水果。”

  本地果业大户、重庆诚信果品有限公司梅总介绍,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特别是海南水果,其实有很多品种都是台湾种子,如红提、火龙果等。梅总表示,一般来说,同类品种,台湾水果的进价是海南水果的数倍。“虽然重庆仍有部分从厦门引进的台湾原产地水果,但量少之又少。”

  超奇商贸分析,以台湾水果畅销的上海为例,台湾莲雾45元/500克,人参果每500克525元,这些价格比泰国、老挝已实行“零关税”的同类水果高出30%。“因此,对于我国台湾产地的热带水果,本地果商引进的积极性并不高。”

  据介绍,台湾种子水果有三种:台湾果农来到内地承包果园,租赁土地,开垦荒地,用带来的台湾水果种子和栽培种植技术生产的水果;二是

福建、广东、海南等地的一些果农引进台湾水果的种子和栽培种植技术生产的水果;三是沿海省区一些水果生产者和经营者将本地生产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销售。

  市工商局人士称,今年7月5日,新实施的《进口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内地从外引进水果上贴注的标签必须有中、外文对照,若用汉语拼音,拼音要小于汉字,真标签通常易贴难撕。而且,其包装箱上必须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电话或代码等基本信息。国家工商总局已有明文规定。该人士称,欢迎拨打12315咨询、举报。

  (记者 邹辉)网络编辑:甘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