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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6)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14:03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005年,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业发展迈出重大步伐。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顺利实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成效显著,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展顺利,证券公司重组全面展开,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保险业综合经营取得新进展,银行业和证券业暴露出来的风险基本得到妥善处置,规范化的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逐步建立,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明显增强。

  一、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风险得到妥善处置,中国金融总体稳定

  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些方针政策为金融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中国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中国金融总体稳定。

  (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维护金融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民经济呈现增长较快、效益较好、价格平稳、活力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经济总量问题得到重视,结构性矛盾得到缓解,经济运行的稳定性明显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有所提高。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

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宏观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为金融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业竞争力有所增强

  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顺利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基本建立。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的原则,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作用,汇率弹性有所增强,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展顺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简称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简称工商银行)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完成财务重组和设立股份公司之后,继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稳步推进战略引资和上市。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成功上市。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革于2005年4月正式启动,并于当年10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按上市银行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抓紧做好上市准备工作。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正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加紧论证。经过改革,改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显著提高,盈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能力明显增强,改革成效显著。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一是各项扶持政策逐步落实,在化解历史包袱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0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共对2263个县(市)安排发行8期专项票据,额度为1599亿元,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二是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在转换经营机制上迈出积极步伐。截至2005年底,共组建农村银行类机构72家,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机构519家。三是积极探索管理体制改革,将农村信用社管理责任移交省级政府,初步明确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四是支农信贷投放不断增加,为支持“三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股权分置改革的积极效应初步显现。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工作思路和“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的操作步骤,股权分置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改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以送股为主,包括派现、权证、资产重组、缩股等多种形式的股改对价支付方案,基本达到了公司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双赢的局面。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我国资本市场功能全面有效发挥的一个制度瓶颈,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证券公司重组取得积极进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组平台,采取股东注资、提供流动性支持以及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先后对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华夏证券、北京证券、天同证券、西南证券、新疆证券等8家证券公司实施了重组。证券公司重组的顺利推进促进了证券行业资源整合,为提高证券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在重组中,大力推进证券公司制度建设,率先在重组类证券公司中推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保险业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保险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40家中资保险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国有保险公司全面推动用人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高管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制度。保险业服务“三农”、保障社会取得新成效。保险业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参与农村医疗保险及农民养老保险,扭转了近年来农业保险萎缩的局面。保险公司共研究开发了200多个责任保险产品,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保险业在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探索综合经营方面取得了突破。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直接股票投资达到158.88亿元,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随着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国内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利用资本市场的连接,将银保合作由松散的业务合作方式推向股权合作方式。

  (三)金融风险得到妥善处置,规范化的风险处置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在国务院领导下,各部门密切协作,加快了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和重组改革,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原有的财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注资、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等财务重组,实现不良资产比例大幅下降,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财务基础明显改善。二是中小银行类机构的风险正在得到初步处置。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的重组和改革工作有序推进,82家城市信用社平稳退出市场,农村信用社通过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不良资产等方式快速提高资本充足率,经营状况明显好转。三是证券公司积累的风险得到初步化解。2005年,共处置了13家高危证券公司。

  在处置风险的过程中,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逐步建立。颁布和实施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和《关于个人债权收购意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了个人债权收购范围和收购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风险补偿的市场化原则。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并开始发挥作用,保险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正在积极酝酿之中。

  (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继续改善

  支付体系是金融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其安全高效运行对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05年以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推广应用圆满完成,中国支付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并日趋完善。支付清算系统的应急机制初步建立,并于2005年9月成功实施了大额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与应急备份中心之间的应急切换演练,支付系统的灾难备份系统建设正在积极研究和实施,支付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能力得到提高。

  其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重视,金融生态环境继续改善。金融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公司法》和《证券法》两部重要法律得到修订,金融执法力度得到加强;会计标准建设取得新的成果,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联网正式运行;反洗钱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展开。

  (五)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坚持对外开放,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款,分步骤、分阶段积极主动履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承诺,全面推动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发展。截至2005年底,银行业有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254家,资产总额876.57亿美元,占全部银行业资产总额的1.89%。154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在25个城市经营人民币业务,25家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了20家中资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业有外资参股的证券公司7家,外资参股和合资(中方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20家,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32家。保险业涉及外资的保险营业性机构共40家,其中中外合资23家,外商独资17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资产为401.8亿元,外商独资保险公司资产为266.06亿元,分别占全国保险业总资产的2.64%和1.75%。

  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关注的重点

  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济运行的稳定性明显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有所提高,这些为中国金融稳定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但仍需要关注全球经济失衡和石油等资源价格波动、国内经济金融结构性矛盾、金融业竞争加剧以及金融创新中的潜在风险等对中国金融稳定的影响。

  一是全球经济失衡和石油等资源价格波动。全球经济失衡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它导致全球流动性过多、长期利率水平较低、资源和资产价格上涨。全球经济失衡的调整(尤其是无序调整)可能会加大国际主要货币汇率的波动,造成美国经济增长放缓和资产价格调整,进而对中国出口和经济增长产生一定影响。此外,石油等资源供求和价格波动,会给中国带来进口成本和潜在通货膨胀上升的压力,使经济增长的资源约束加大,影响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经济结构性矛盾。中国经济的突出问题是经济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消费不足和国际收支不平衡。经济结构性矛盾不利于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导致流动性过多,潜在通货膨胀压力增大,资产价格上涨,银行信贷风险增大,经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增加。

  三是金融结构性矛盾。直接融资发展较慢且结构不合理,主要直接融资工具是股票,企业债发行规模小。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间接融资比重过高,企业融资高度依赖于银行,企业高负债运营。此外,保险业规模过小和保险覆盖面不宽也使金融结构性矛盾加剧。金融结构性矛盾的存在,使得银行承担了一些本应由金融市场承担的风险,金融风险集中于银行业,不利于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结束后中国金融业面临的竞争加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结束后,中国金融业将面对开放的竞争环境和全新的竞争格局。金融业竞争加剧对现有金融监管理念、模式和有效性提出了挑战,客观上要求深化金融改革。从金融机构内部看,需要缩小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经营机制、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等方面与国际水准的差距,金融机构应对利率和汇率变化的能力有待提高,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需进一步化解。从外部环境看,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与金融机构密切相关的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完善金融企业税收制度,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执法力度。

  五是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并重。要实现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全面推进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可以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直接融资比重的提高,分散过度集中于银行业的风险,增加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工具,为商业银行提高信贷、利率和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创造条件。目前,中国金融机构创新能力不强,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普遍,金融产品创新体制不健全。中国金融机构必须不断改革和创新,拓宽业务领域,开展综合化经营试点,开发金融衍生产品,改进服务手段和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金融创新的同时,对于防范和监控难度较大的跨行业、跨市场、跨国界的系统性风险要给予高度关注。金融机构要大力加强风险管理,金融监管部门要提高风险监测和分析水平,促进信息披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三、以改革、开放和创新总揽全局,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充分认识改革开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对于全面提高中国金融业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至关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开放和创新总揽全局,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

  一是继续完善宏观调控,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经济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坚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促进经济金融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从体制和机制上消除经济发展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继续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利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发挥市场供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中的作用。

  二是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加快建设金融安全网,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保险保障制度,防范道德风险。加快建立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制度,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并形成对金融监管的有效补充。进一步加强金融审慎监管,完善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

  三是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升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坚持国家绝对控股,改善产权结构,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控机制与管理制度。继续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加快政策性银行的职能调整和转型,进一步完善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体制,推进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着力恢复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基本功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继续完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依法强化市场监管,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四是继续加强金融监管,完善监管协调机制,为金融创新打造良好的监管环境。创新是金融机构在竞争中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金融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在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日益明显的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改善金融发展和创新的监管环境。

  五是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保障金融安全。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适度放宽外资进入金融服务业的股权比例、业务范围和投资来源地限制。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国产业优化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金融对外开放从总量扩张向结构优化的转变。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管理,保证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主要金融机构的控制力,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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