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警察8年之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 13:38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房煜 尹永铸

  上海、潍坊、淄博报道上海

  2006年10月19日早上9点一过,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监察四科的副科长魏玉明就匆匆忙忙离开办公室,下去执法检查了。有人曾问这位57岁的老“节能警察”,“你头发都白了,还出来跑?”

  “节能警察”是人们对魏玉明和他的同事们的通俗叫法,他们担负着监督检测地方企业单位能耗状况的任务。实际上,有工程师职称的魏玉明和他的同事们都是中高级技术人员。8年前,为了贯彻刚刚开始实施的《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设立了节能监察中心,属地方性法规授权建立的行政执法机构。先前在上海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工作的魏玉明和他的同事们,一下子从技术服务人员变成了执法者。

  这是全国第一个节能监察中心。工作刚刚起步时,很多用能单位很是不屑,他们从没听说过“节能监察”这回事,理直气壮地说:“拿身份证给我看看!”

  如何争取到用能单位的配合,显然是一个棘手问题。比如,“节能警察”到宾馆饭店进行节能监察,需要了解宾馆的客房出租率,但是按照行规,客房出租率是各家宾馆的核心商业机密,怎么可以轻易拿出来?

  “所以,我们要遵守我们书面承诺的保密条款,打消对方的顾虑。” 节能中心法制科的一位副科长说,“由于全国都没有先例,很多东西我们只能自己摸索。”

  而有的单位负责人则说:“我们有钱,电费有多少交多少,不需要节能。”

  根据监察人员的经验,在节能潜力中,有40%-50%是可以通过无成本改造或者低成本改造实现的。肯不肯,就是节能意识问题。“有时就是在图纸上改几个字,或改个工作流程,很简单。我们希望能事前监督,避免事后监督。”一位工作人员说。

  曾有单位听从节能监察中心的建议,在电费账单转到财务部签字交款前,多了一道给工程部过目的手续,结果发现了很多可以省下的电费。另有一大型商场,其设计图纸经过节能监察后,签发给项目当事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只有17个字,结果节约了近17万度电,一个字值1万度电。

  上海市人大曾以法规授权的形式,给予节能监察中心以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不过,他们的行政处罚权仅限于签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按规定,有两种情况下监察中心可以罚款,但由于现实中这两种法定情形很难碰到,所以近8年来,与全国其他地区的“节能警察”一样,上海节能监察中心没有罚过任何一家单位的一分钱。

  “罚款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帮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魏玉明说。

  随着经济发展,上海的能源瓶颈制约日益明显。有关数据显示,1998年,上海能耗为4874万吨标准煤,2005年则达到8069万吨标准煤,总量增长快得惊人。按照国家要求,各地到2010年要实现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的目标,显然,上海的节能压力巨大。近两年,上海市人大、市政府连续下发文件,督促落实中央精神,加快节能步伐。

  2006年,“节能警察”们发现自己的工作好做了。一些单位开始找上门来,要求这些节能专业技术人员帮助进行节能建议。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从起初的跑上门追着人家检查,努力了近8年,到现在有人主动“请教”,“节能警察”在上海终于有了自己的知名度。再听到有人问他的白头发,魏玉明就笑着说:“头发白了是为了感动你!”

  山东

  在山东省潍坊市,“节能警察”们也终于脱离困顿了。现在,他们不再依赖被监督检查的用能单位们而活着。“9月底,潍坊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们进行财政全额拨款,从此我们就成为‘行政延伸类事业单位’,有了执法功能。”潍坊市能源管理监测中心主任胡宝勇说。而一个月以前,事情还不是这样。

  从1998年上海成立的节能监察中心,到2006年山东淄博成立的节能执法大队,全国已有类似机构达140多家。这些“节能警察”的称谓各有不同,却有着共同的烦恼:不被企业理解和认可,没有强制执法权,财政上不独立,等等。在潍坊市,由于节能监测中心是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拨款项不足以维持日常运营,职工工资的大部分来自从用能单位收取的监测费和服务费。

  于是,潍坊几乎所有的违规企业,鲜有受到他们的监督与处罚。一家大型纱棉厂日前新上了8台小锅炉——这家企业刚建厂时规模较小,只上了3台小锅炉。当地节能办的人士说,这样的小炉群效率非常低,一年至少多耗上万吨煤,早属该淘汰的设备,如果将这些小锅炉换为一台大锅炉,运行效率就能提高10%左右。

  还有一家生产农用车的工厂,没经相关部门批准就擅自将锅炉增加到了7台。

  对于“擅自扩容”与“拒不淘汰”的违规行为不能被制止,“节能警察”们有着他们的苦衷。“我们的尴尬有着与全国一样的大背景,”胡宝勇说,“一是‘节能警察’缺乏强制执行力,企业不整改也没有办法;二是企业从某种程度上还是我们的经济来源。”

  有了监督执法权以后,潍坊“节能警察”们的主要工作是做节能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用能单位整改,不过,目前他们的工作尚未正式开始,而是忙于准备省政府对其节能监测中心的质量认证,11月份就要进行复审。

  就在潍坊“节能警察”财政脱困的前夜,2006年8月18日,与之毗邻的淄博市成立了山东省第一家专业的节能执法大队。这个新机构的设立者显然注意到了其他地方“节能警察”的境遇,力图从一开始就避免出现执法尴尬的现象。

  “我们的执法大队设有12个行政编制,所有的执法队员都是公务员身份,全吃财政饭,这从体制上根本解决了以前普遍存在的执法尴尬。”淄博市节能办副主任彭学华表示。执法大队和新成立的淄博市节能办公室合署办公。

  往年,淄博市经贸委将节能执法权委托给淄博市能源监测中心,这个中心是经贸委下属的事业单位,平时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进行设备检测,靠收取服务收入维持运转。同时又被赋予了执法权,这个“医生”又当起了“警察”,从而造成了“一边执法,一边收费”的局面,执法力度和公信力都大大降低。2003年以来,中心虽然每年对80余家单位进行稽查,强制淘汰高耗能设备9600台套,但“委托执法”的方式还是使效果大打折扣。据透露,能源监测中心下属的稽查大队给很多违法企业下发过限期整改通知书,有1/3并未整改。按规定,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应罚款,但“委托执法”只能提出建议。

  淄博是山东的老工业基地,重化工产业结构特征明显,支柱产业中,石化、建材、冶金都是耗能大户,能源消耗总量居山东第一,万元GDP能耗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目前,彭学华和同事们一直在抓紧学习《行政诉讼法》等各种法律、规章制度,为正式执法而热身。

  公务员身份、财政全额拨款宣告了淄博市“节能警察”“委托执法”尴尬局面的结束,节能执法力度将大大加强。不过,与上海的魏玉明一样,彭学华也表示,“我们还是要以服务为主,监督和处罚为辅。”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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