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投资戴集体企业红帽子时代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 09:25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何谦 张向东 北京报道

  这是一类特殊的企业。它们明明是私人投资,在工商注册资料上却标注着集体或者国有企业;它们曾不惜代价地要成为“公家人”,但在之后的十多年里却同样执著地要讨回私人投资者的身份;它们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盛极一时,而今却在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

  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红帽子”企业。本报获悉,一项特殊的“摘帽”行动正在国务院的推动下酝酿。也许,打着深厚历史烙印的“红帽子”企业将就此进入历史,从而宣告一个时代的结束。

  “摘帽”行动

  10月中旬,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座谈会上透露,工商总局正在研究名为集体实为私人投资企业的变更登记工作,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

  钟攸平所说的“名为集体实为私人投资企业”,正是通常所说的“红帽子”企业。中央部委层面出手研究为“红帽子”企业“摘帽”,这还是第一次。

  本报获悉,早在2005年末,国务院高层就曾在一份内参上批示,要求认真研究、努力解决好名为集体企业实为私人投资企业的变更登记问题。国务院最终确定,由工商总局负责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今年初,国家工商总局一位副局长带队,在北京、山东和浙江等地展开了对“红帽子”企业的调研。据国家工商总局人士介绍,这次调研发现,在过去的五六年间,山东省有1万多家集体企业摘掉了“红帽子”,全国其他地区“红帽子”企业均有不同幅度的减少。

  今年5月,一份由国家工商总局草拟的文件开始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和农业部等相关部委传阅。根据当时的计划,各部委应该在5月底前将反馈意见交国家工商总局,不过截至目前,这份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公开,也没有修改后的文本出现。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份文件拟定了企业变更登记的详细程序和条件。根据这份文件,企业首先要到当地工商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然后,提供有关产权划分的证据,由有关机关进行裁定,待企业认可后,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变更企业类型。

  但是对于到底由谁来裁定产权,文件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只提出由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指定部门负责裁定。一位熟悉产权纠纷官司的律师说,这或许是文件难以出台的原因。而在实际操作中,财政部门、国资委、行业主管和地方法院都可能成为裁定者。

  产权界定的原则是“谁出资归谁所有”,“但是很多主管部门大多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考虑,对发展壮大的企业不肯放手。在裁定产权时,历来很难找到中立的一方。”他说。

  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1995年,中国注册集体企业曾达到534万户的高峰,2005年末已下降到100多万户。如果按照其这几年来平均10%-20%的下降速度估算,到今年年底,集体企业总数可能下降到80万户左右。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目前还有多少企业是戴着“红帽子”的私营企业。不过,早在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和全国工商联等机构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主认为“红帽子”企业占集体企业的比例为50%-80%,而在1994年,国家工商总局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乡镇企业中有83%实际上是私营企业。

  历史那一页

  “红帽子”企业是中国转轨经济中的特殊产物。

  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一时间冒出了几百万家乡镇企业,“按照常规的思路,乡镇企业就是集体企业,但是实际上很多乡镇企业都是由个人、家族办起来的,集体并没有出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说。

  私人投资为什么会戴“红帽子”?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位人士回忆说,当时,河南省陕县一家从事餐饮的私营企业,在挂上集体牌子后,一年少缴管理费2800元、减免税6300元、少缴个人收入调节税3520元,仅向挂靠单位缴“管理费”1800元,算下来多得了10820元。

  在河北省辛集市,一家鞋帽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变身为某公司的下属单位,成了集体企业后,顺利地从银行贷款18万元。

  在东北的辽宁,沈阳市一家生产电热毯的工厂,产品质量好而且产量大,需要到大型商业企业销售,但国营企业不准私营企业进入联销网络,这家企业只好挂靠成校办企业,其电热毯从此一路畅通进入国有百货大楼。

  第二次戴“红帽子”的高潮出现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前的几年。“由于担心国家又要割资本主义尾巴,很多本来以私营登记的企业纷纷戴上了‘红帽子’”,张文魁说。

  一个例子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广东某地的近50家私营企业,有80%的企业主曾多次找当地政府要求戴上“红帽子”。

  实际上,邓小平南巡讲话是一个分水岭。也正是在此后,第一次大规模的“摘帽”行动开始了。90年代中期后,摘帽子之风波及全国。

  据浙江省私营经济协会一位人士介绍,1999年下半年,由原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牵头,推动集体企业转制,短短半年左右的时间,3000多家红帽子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转制成私营企业,而浙江原计划三年内基本完成集体企业的转制问题,到现在,浙江省80%的集体企业都已经转成了私营企业。

  但是,同样是在90年代中后期,“红帽子”企业曾一度回潮,一些已经摘掉了帽子的企业,又重新开始“戴帽子”。张文魁说,与80年代相比,当时政治环境已经大大改善,私营企业对财产产权划分上的顾虑也比较少了,但是,在实际的经济行为当中,私营企业还是面对着很多障碍。

  90年代中后期,很多私营企业开始做出口生意,但是那时的外贸自主权是不对私营企业开放的;企业发展了,但是它们突然发现征用土地时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说到用人,无论在户口还是福利待遇上,私企都不能从政府那里得到与国有和集体企业同等的分配待遇;同样,私营企业在享受贷款方面也不如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

  张文魁说:“邓小平南巡之后,大家都欢天喜地摘帽子,觉得现在名正言顺了,挣的都是自己的,不用再顶着集体的名字做事了。摘了之后却发现,原来在经营中还有很多障碍,所以就出现了‘红帽子’回潮的现象。”

  难以作别的“帽子”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调研,在2005年,仅有0.24%的集体企业提出了登记变更为私营企业的申请,如果以当年集体企业总数100万户计算,也只有2400家,这或许表明,“红帽子”企业正在淡出历史,另外一种可能是,产权变更的艰难,也许让这些企业选择了其他的方式。

  “这些集体企业当初创办的时候,有的启动资金非常少,资金来源比较复杂,但多年来在享受集体企业的一些政策后,由企业负责人一手管理壮大,在产权界定上便存在了困难。”张文魁说,有相当一部分红帽子企业,产权界定比较困难,存在一些纠纷,所以就一直没有解决。

  上个世纪90年代末,很多企业特别是江苏的集体企业通过MBO(管理层收购)的方式解决了产权问题。张文魁说,MBO其实就是解决“红帽子”问题的一种方式。比如江苏的沙钢,就是很典型的例子。这样仍可以比较妥当地处理产权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政府可以给企业一定的优惠,就是双方各退一步。

  而浙江的模式是政府主张硬摘。张文魁说,浙江很多“红帽子”企业实际上是私营企业,顶着集体的帽子,一年交给集体或者政府一定的管理费。这种情况在政府核实了之后,被强制摘帽,双方划分清楚界限。

  实际上,很多企业的“摘帽”历程伴随着久拖不决的官司,一些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走向衰落,从此一蹶不振,而初始投资人则被迫离开企业。

  道理很简单。如果裁定某集体企业是集体或国有企业,其负责人由于曾拿走企业利润,则涉嫌侵吞公款;如裁定为私营企业,其负责人曾拿走企业利润,就变成了合法所得。

  “即使当初资金全部为个人所出,要想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不给予相关部门一定的利益补偿,就会有一个悲剧性的结果。”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马光远律师说,这类官司很普遍。

  所以,现在很多企业都采取了变通的方式。马光远最近代理了一个国有出版机构下属出版公司的案件。由于当时国家不允许个人从事出版业,所以完全由个人出资的公司选择了挂靠出版社的出路,去年年底这家公司要求改制,出资人给了出版机构40%的股份,而自己只持有30%。

  在这位律师看来,未来恐怕不会再出现“红帽子”企业了。他说:“很多人尝到了苦头,现在即使非公36条落实不好,某些市场不允许私人企业进入,投资者也不会通过模糊产权的方式来规避问题,它们会选择入股国有企业。”

  一个“红帽子”的时代正在走进历史,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头上不再有新的帽子。现在,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选择在开曼群岛或者维京注册,在国内经营。“这也是寻求一种保护和更多的政策支持”,张文魁说,“红帽子”热潮已经渐渐被洋外衣所遮盖。

  这或许一点儿也不奇怪。问题是,它们头上这顶“洋帽子”,会在什么时候摘下来?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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