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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信用联社写稿奖励出格 一人在半年内得奖竟超七万元(06-10-2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12:27 审计署网站

  本报讯 今年9月,湖南省常宁市审计局在对该市信用联社进行审计时发现,上网写作竟成为该联社领导和新闻科长生财之道,自2004年至2006年7月,一个新闻科长稿费奖励高达19万余元,社领导稿费奖励达10万元,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一人得奖竟高达7万余元。对此,单位职工反响极大。

  审计发现,该联社领导和新闻科长采取一稿多投、同一题材冠以不同标题和作者、抄袭别人作品等不正当方式,在多家网站发表文章,以此谋取奖励。如《爱心钞票文学》分别在2004年、2005年、2006年上网发表。而以“常宁农村信用社支持瑶乡茶叶生产”为题材,该社吴基生、江小华等5人分别以《信贷支帮助茶香海内外》、《助推瑶农开发茶叶奔小康》、《常宁塔山山岚茶香飘四方》、《山乡唱起采茶歌》等题目在中国金融网、中国农村金融网等多家网站发表。《张明久谈信贷管理》(之一至之五)等50多篇文章则全系抄袭。

  那么,他们如此肆无忌惮,大捞不义之财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审计了解到,该信用联社在执行衡信管办发〔2002〕87号《关于对综合信息调研成果实行奖励的通知》时,经请示得到市联社的批复,对“发表于与金融有关的正规网站文章按同级同类刊物核定”。于是,该社以此为“尚方宝剑”,挖空心思在金融网、信合网、农村研究网、经济研究网上大量发表“作品”。而对通知中规定的,同一稿件以最高奖额为准;多人合写文章只按一篇文章计奖;与农村信用社无关的文章不予奖励等,在具体操作中,该社则完全没有按规定执行。(姚芳艳 肖 熔)

  编后:

  信息成果奖励制度本是一项很好的激励措施,对在宣传本单位工作业绩、典型事迹及改革成效等方面的有功人员进行适度奖励,既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能够有效促进单位工作的开展。但奖励必须有“度”,更不能“变味”,要杜绝滥用奖励制度,钻制度空子,借奖励“捞钱”的现象发生。愿“变味”的奖励少些,再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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