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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 09:48 发改委网站

  在全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 张国宝

  (2006年8月28日)

  装备制造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战略性产业,高度发达的装备制造业是实现工业化的基础条件,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一段时间以来,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振兴装备制造业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曾培炎副总理在大连、北京、西安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都强调要加快振兴我国装备制造业,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振兴装备制造业和增强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都做出了明确部署。有党中央、国务院这样高度的重视,有我们装备制造行业和相关产业积累起来的发展基础,有我国广阔市场需求的拉动,我国装备制造业必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2004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同志在大连主持召开振兴装备制造业座谈会,会后,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系统提出了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建议并报国务院。今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即国发〔2006〕8号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确立了主要任务,制定了保障措施。这是指导我国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今年6月,国务院在西安召开了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会议,曾培炎副总理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装备制造业的一系列战略部署,适应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完善

政策法规,尽快实现关键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的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这次召开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经验交流会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装备制造业战略部署的一次具体行动,也是对国务院西安会议精神的后续贯彻,有利于集思广益,相互借鉴,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而把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一、近年来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成绩与经验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强综合国力,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形成了门类齐全、具有相当规模和一定技术水平的产业体系,为各行业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了大量装备。即使是当今一些发达国家,也没有我国这样齐全的装备制造业体系。特别是“两弹一星” 以及“九大设备”等研制成功,巩固了新中国政权,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增强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

  改革开放后,我们不断推进装备制造业的市场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和鼓励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水平不断提高。在消化吸收国外技术基础上,研制成功了60万千瓦火电机组、500千伏交流输变电设备、30万吨乙烯、千万吨级露天矿采掘设备、大秦铁路重载列车等重大成套装备,解决了国家经济建设中的许多难题。尤其是1998年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装备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攻关,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宗产品订单,下大决心支持装备自主化,许多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和研发获得了实质性进展,取得了突出成绩。

  目前,电力装备形成了较完整的制造体系,“水、火、气、核、风”五大发电设备共同发展,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同步跨越。2004年我国发电设备产量达到7130万千瓦,2005年更是高达9000万千瓦。目前,60万千瓦超临界火电机组已经投运,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正在实施自主化;在60万千瓦核电机组实现自主化的基础上,百万千瓦核电机组也部分实现了自主化;三峡右岸机组实现了自主设计成套;与国外合作制造的重型燃气轮机组已开始投入运行。输变电设备已掌握了750千伏交流和500千伏直流输变电关键设备制造技术,正在着手研发1000千伏高压交流和800千伏直流输电设备。冶金装备已能成套提供年产800万吨级钢铁联合企业常规流程设备,宝钢三期设备国内供应部分超过80%,中厚板和薄板轧机等关键设备已研制成功。年产千万吨级的大型炼油厂设备自主化率达90%, 30万吨合成氨和52万吨尿素成套装置、60-70万吨乙烯改造工程所需的压缩机等关键设备已实现自主化。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的自主制造率达到70%以上。铁路四次大提速所需要的全部机车车辆都是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数控机床和工业过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品种质量水平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这几年我国船舶工业飞速发展,1999-2005年间,我国造船产量年均增长23%以上,2005年产量达到1250万载重吨,已成为世界第三大造船国,正在缩小与日、韩的差距。

  在装备产量和技术水平双提高的同时,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企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正在茁壮成长,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加强,产品出口的档次和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一些企业已经率先走出去兼并重组有技术有品牌的国际知名企业。

  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取得的成就,为其他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目前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中,80%以上为国产机组,特别是近几年新建的60万千瓦机组基本上是国产设备。国产设备具有明显的性价比优势,在电力、钢铁、石化等工程建设领域,国产装备价格一般较进口同类设备低1/3左右,采用国产设备大大节约了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国内装备制造业参与国内市场竞争,有力地牵制了国外公司报价。例如大型石油炼厂加氢反应器,1980年代国际市场每吨价格1.3万美元,国内制造企业水平提高并参与竞争以后,现在已降到每吨6-7千美元。而且,国内装备企业参与竞争后,国外跨国公司从自身长远发展需要出发,调整了在我国的经营战略,变单纯输出产品为主转变为技术和产品同时输出,有的开始在中国投资设立研发机构。

  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这里汇集了一重、哈电、一汽、长客、沈飞、沈鼓、哈飞、大连造船、沈阳机床、大连机床、大起•大重等一大批重点骨干企业及配套企业,制造出了新中国的许多个“第一”,如第一架飞机,第一辆汽车,第一台大型压缩机、第一台挖掘机,第一台机床等。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以来,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发展迅速。新疆特变电工集团兼并沈阳变压器厂,加快了东北老企业改组改造的步伐;沈阳鼓风机厂、沈阳水泵厂和沈阳气体压缩机厂联合重组,中石油、中石化也在积极筹划参股新沈鼓;哈电集团的大型水电机组和重型燃机、哈空调公司的电站空冷系统、沈重的大型盾构机自主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幅度拓展了市场空间;一重的大型铸锻件、哈电的核电设备、大起•大重的大型船用曲轴和风力发电设备自主化项目正在抓紧组织实施;沈阳机床、大连机床和哈尔滨量具刃具厂还积极走出国门,与国际上知名机床企业联合重组,增强了企业的发展能力。这些事例说明,大批传统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在振兴的大潮中实现了涅槃重生,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正在重振雄风。

  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此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有益的经验,需要认真总结。

  第一,实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需要政府必要的协调和组织。由于重大技术装备大都是非通用、非批量化产品,前期投入大,制造周期长,用于国家重大工程,政府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协调国内制造、应用部门协同对外谈判引进设备和技术,协调国内外制造企业合作设计和制造,落实自主化依托工程,解决首台套自主化设备进入市场等问题。三峡机组、重型燃气轮机、LNG船、船用曲轴、大型风冷发电机组等装备自主化工作都是在政府的协调组织下,在制造、应用部门的齐心协力下推进的。2005年以来,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还陆续组织了机床工具行业与军工系统等重要用户对接,为机床企业进军高端产品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此外,不少地方政府也认真谋划,着力推进本地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比如上海市政府把推进临港产业基地建设上升到全局高度,将其作为上海市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积极打造以超、大、重为特色的重大装备基地。沈阳市政府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扶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铁西老工业区改造,目前铁西区改造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一个充满活力的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正在形成。

  第二,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必须借助国内市场需求的拉动,以需求为导向,突出重点。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是我们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沃土,也是我们对外谈判引进技术的筹码。要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的不同阶段,不失时机地选择一批重点产品和技术,集中力量,组织制造自主化和科技攻关;要优先重点支持那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国家重大工程急需、产业关联效应强、能够大量替代进口的产品。如上世纪我们组织研制的“九大设备”、“十二项重大成套装备”和近年组织的大型空冷发电设备、数控系统、船用曲轴、地铁装备等,都是根据国民经济建设需要进行的。

  第三,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要立足于开放式的自主创新。引进关键技术,开展合资、合作,是实现高起点、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破了封闭,开阔了眼界,为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进步发挥了很大作用,对此要有正确的评价和认识,不应在强调自主创新时否定从国外引进技术和合资合作所发挥的作用。但不能完全依靠引进技术,也不能只注重引进技术,忽视消化吸收再创新。大量事实证明,关键核心技术是买不进来的,也是市场换不来的。特别是最近几年中国进步了,一些国家散布中国威胁论,强化对中国转让技术的封锁,禁止关键技术关键产品向中国的转让和出口。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自力更生、自主创新的战略导向,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这次会议介绍的许多重大装备成果就是开放式自主创新的结晶。

  第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需要应用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国许多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化取得突破,是在用户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实现的。如鞍钢和中石化大力支持一重研制中宽带钢冷热连轧机和加氢反应器,使一重的这两类产品的制造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完全替代了进口。中石化积极采用沈阳鼓风机厂制造的压缩机作为乙烯装置的核心设备,结束了“裂解三机”长期依赖进口,价格居高不下的历史。神华集团立足自身需要,鼓励使用国产大型煤炭综采设备,促进了国产设备性能、水平的提高,设备成本下降了1/2左右。南方电网公司支持直流输电设备自主化,国家电网公司支持使用国产超高压开关设备,使得这两项技术得到快速发展,为国内制造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尤为可贵。对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中取得的成绩,应当充分肯定;对制造企业、用户企业和政府部门在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方面积累的经验,应当认真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光大。

  二、当前制约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突出问题

  虽然近年来装备制造业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不少重点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装备制造业目前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制约了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仍然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首先,从装备制造企业自身来看,其能力和水平尚不能完全满足国民经济建设需求,特别是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能力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在国家确定重点发展的16项重大技术装备领域中,有不少产品类别在国内还处于空白状态,部分产品虽然实现了国内生产制造,但缺乏自主设计能力,核心技术仍掌握在外方手中。比如大型抽水蓄能机组,国际上,抽水蓄能机组一般占电站总装机容量的8-15%为宜,我国抽水蓄能装机容量只占总装机容量的1.2%,远不能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但是,目前国内制造企业在大型抽水蓄能机组的设计制造方面与国外先进厂家差距甚大,已建成的7个抽水蓄能电站27台机组全部进口,国内虽参与了一些分包制造,但在关键技术的开发和重要部件的设计、制造方面没有主动权,在高水头、25万千瓦及以上大型机组研制方面能力更弱。即便是已经开始在国内制造的重型燃气轮机和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其设计和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国内企业所承担的大多是产品的低端加工环节,自主化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提高。随着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强强重组,其技术垄断趋势越来越明显,过去经常采用的技术引进方式已越来越难以实施。此外,在历次重大技术装备引进过程中,我们比较重视整机的引进,对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的引进消化相对重视不足,使得这些领域目前发展滞后,制约了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健康发展。比如,长期以来很多装备产品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依靠进口,至今仍未有根本性改观。又如,对发电设备、冶金石化设备、船舶等行业具有直接影响的大型铸锻件,国内企业的生产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从设备到工艺水平,从产品品种到产品等级,均存在很大差距,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知名重型机械厂都在为中国配套提供大型铸锻件,国内能力和水平则远远无法满足。曾培炎副总理曾专门指出:“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中,大型关键铸锻件,依靠进口供货,国产件能力、质量难以满足需求,已成为重大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瓶颈,并受制于人。”

  另外,国内装备制造企业很多都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自我发展能力有限。我国装备制造企业大多地处东北、西南和西北的老工业基地,且多为“一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发展起来的老国企,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最深,思想解放不足,体制机制创新相对滞后,在技术改造方面欠账太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不佳,人才流失也相对严重。虽然目前市场行情造就了很多装备制造企业的表面繁荣,但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还远远不足,一旦市场需求趋缓,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很多企业有可能会重现1996、1997年经济低谷时的境况。比如齐齐哈尔市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积聚了一批骨干装备制造企业,但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齐齐哈尔的装备制造企业缺乏地利优势,生产经营成本较高,面临重重困难。其他很多地方的装备制造企业也面临类似的窘境,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流失非常严重,使这些地处偏远的企业遭受了重创。目前企业现在很难从重点高校招聘毕业生,现有人才一旦被淘空,将失去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其次,从重大技术装备的使用部门看,部分用户企业热衷于重复引进,缺乏采用自主化产品的积极性,特别是自主创新的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市场准入难以突破。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花了大量资金引进技术,制造企业消化吸收后也开发了许多新产品,但往往因没有依托工程而得不到验证,或被用户以没有运行业绩为由剥夺投标资格。此外,不少产品即便是国内已具备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但用户却仍以各种借口拒绝使用,或人为设置各种障碍,增加国产装备进入市场的门槛。还有一些使用单位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在采购设备时,盲目追求使用国外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拿着国外公司的最新产品样本写标书,既不考虑性能价格比,也不考虑国内制造业的同步发展。一项技术还没有推广,又去追求其它先进的技术或装备,造成同类装备的“万国牌”和不断重复引进。由于长期没有稳定的技术装备路线,装备制造业只能跟着国外技术跑,分散了精力和资金。

  再次,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政府调控体系尚不健全。比如,长期以来,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进口税收政策中存在倒挂现象,即装备制造企业为实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所需要进口的材料和配套零部件,须全额交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进口成套设备,则可减免上述两项税收,由政策造成的成本负担使自主化生产反倒不如进口成套设备。这些政策体系上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国内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还有,由于重大装备大都用于国家重点工程,而许多重点工程的业主又是垄断性行业,因此,推行装备国产化,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缺陷很大,政府应制定政策加以引导和必要的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涉及国内和国外、中央和地方、制造和使用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必须以国家利益为重,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随着行业主管部门的撤销,近年来,在诸如大型跨国公司恶意并购我国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个别垄断性行业的用户单位盲目进口国外设备、个别地方政府对国有装备企业改制采取一卖了之的做法等重大问题上,中央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功能有所弱化。

  三、国家出台的支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政策措施

  以上制约我国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关键问题可概括为一句话:“核心技术制造企业不行,自主产品用户企业不用,关键环节调控体系不力”。对于这些问题,从中央领导到一线企业都形成了普遍共识。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国家出台了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两份文件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应对之策,其覆盖面之广、力度之大,使全行业深受鼓舞。

  (一)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增强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国家确立了激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税前抵扣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等。

  为促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家在核准或审批重点建设工程时,会有针对性地安排一批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并要求项目业主和制造部门联合制定详细的装备自主制造实施方案,有关企业和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国家鼓励统一招标,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在进口装备的同时,同时要引进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并支持国内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分包和实现本地制造。凡属于重点领域的工程项目所需装备,都要纳入统一组织的招标工作范围,国家有关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必要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凡由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核准或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确需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由项目业主联合制造企业制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内容,报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实施。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方案,须经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明确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计划、目标和进度,并将通过消化吸收是否形成了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为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关部门将继续对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国家在年度投资安排中设立专项资金,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所需以及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进步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通过政府采购等途径拓展国产装备市场

  长期以来,首台(套)进入市场难问题在装备制造业普遍存在,如果不能解决首台(套)产品市场准入问题,国产重大技术装备将难于得到推广应用,许多新产品、新技术就会被扼杀在摇篮里,国内企业、科研院所将失去自主研发的积极性。对此,国家提出要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经认定,政府进行首购,由采购人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对订购和使用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可确定为技术进步示范工程,优先予以安排。还要尽快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和项目业主对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投保。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将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并明确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要求。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不按要求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

  重大成套装备及其技术的引进工作要有制造、研发和使用单位联合参与,对使用带有附加条件的境外资金直接进口国家重点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产品要严格审查、论证。针对此前部分用户企业存在盲目、重复引进现象,国家提出要定期调整禁止进口限制进口目录。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关键技术;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

  国防领域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用户部门,对于高精尖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国防工业的支持至关重要。为此,要发挥国防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作用。国防采购应立足于国内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满足国防或国家安全需求的,应优先采购。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采购项目,政府部门应首先采购国内自主创新产品。

  (三)完善政策支撑和政府调控体系

  对于装备制造业进口领域的“税收倒挂”现象,国家已经明确要对相应的进口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对列入国家发展重点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条件成熟时,由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进口税收政策,对国内生产企业为开发、制造这些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配套部件和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或实行先征后返,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同时,取消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

  根据国际经验,国民经济有关重要领域的技术政策对装备制造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必不可少。根据国民经济重点领域中长期发展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先进适用和相对稳定的技术装备政策,既能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利益,也有益于装备制造业制定相应的中长期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发展规划。技术装备政策将由使用部门和制造部门的专家提出,经国内相关行业具有经验的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的审议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由国家批准施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手段比行政手段更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增强政府监管的透明性。国际上,日本是较为成功运用法律手段实现产业振兴的国家,特别是《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非常有代表性。今后,我国也要认真总结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经验,借鉴国外通行做法,从产业扶持、公平竞争、引导市场需求、调控进口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振兴装备制造业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标准是装备制造业振兴和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振兴装备制造业中的作用,及时制订、修订和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等级,使标准成为实现产业升级、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为我国装备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为装备制造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总之,以上这些政策措施可谓是切中了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要害,随着政策的不断细化、落实和完善,将会从根本上解除长期限制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的桎梏,有效改善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环境,为今后我国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重大技术装备在国际舞台上大有作为奠定坚实基础。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振兴装备制造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需要发挥装备制造企业的主体作用,需要用户部门的大力支持。根据国际经验和历史做法,在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中,加强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落实依托工程,搞好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十分重要。1983年,国家曾设立“重大技术装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随着机构改革,过去行业主管部门撤销后,许多业内人士纷纷呼吁恢复成立重大办。为此,国务院8号文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2006年5月,经中央同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以中央编办复字〔2006〕59号文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振兴东北办加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承担。在振兴东北办工业组加挂“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的牌子,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重大相关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落实,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的成立,意味着今后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化工作将有专门机构进行组织协调。今后一段时间内,围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重点企业,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协调落实重大相关政策,完善政策体系

  国务院6号文和8号文中提出的政策举措中已经明确并可立即实行的,要狠抓落实,跟踪了解政策实行效果并及时反馈和完善;对于以上文件中只做出方向性或原则性表述的政策措施,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对于短期之内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落实。要结合装备制造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新政策,提出支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发展的有效措施,完善政策体系,建立促进装备制造业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近期,要围绕能源、交通、原材料加工和军工改造等重点领域,抓紧制定技术装备政策,争取尽快批准实施,作为今后国家审批和核准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依据。

  要组织编制禁止和限制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目录,尽快发布并定期修订,防止盲目重复引进国外的技术和设备;禁止新建工程项目进口高能耗、高污染、淘汰落后的旧机电设备。不鼓励使用带有附加采购条件的国外资金直接进口国家重点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产品。

  要尽快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国务院8号文确定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装备制造业的16项重点发展领域,要分清轻重缓急,近期启动若干项重点领域的规划编制工作。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重在明确重点领域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及发展思路,为“十一五”乃至2015年前重点装备制造业领域发展明确方向。

  (二)依托重点工程,推进重点领域装备自主化

  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16项重点发展领域,近期要综合考虑现有产业基础及实际可操作性,理清先后次序,组织若干项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技术的协同攻关和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结合重大工程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

  在发电设备领域,要依托溪洛渡和向家坝等重点建设项目,与哈电、东电、一重、二重等制造企业和用户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全国“十一五”期间大水电机组整体国产化规划安排意见。大型抽水蓄能机组要通过惠州、宝泉、白莲河等16套大型抽水蓄能水电站的捆绑招标、技贸结合、引进技术、合作制造,促使企业掌握大型抽水蓄能机组设计制造技术,实现本土化生产。核电设备要依托大连红沿河等二代+项目,兼顾第三代核电技术,选择国外技术合作伙伴,组织国内条件较好的企业和研究单位,以我为主,中外合作,引进消化技术,形成自主设计建设核电站的能力。短期之内要把国产化重点放在常规设备国产化上,重点突破大型铸锻件、核级阀门、大型核主泵的国产化。依托东电、哈电、上电等企业,通过技术合作与技术引进,用2-3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国产化,同时寻求系统设计等方面的突破,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具备“核蒸汽供应系统”(NSSS)供货能力。火电方面,哈电、东电、上电等企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苦练内功上,增强新产品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产品技术跟上世界潮流,把重点放在发展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机组、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等清洁高效发电设备上,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尽快形成自主设计和开发能力。

  在输变电领域,要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的晋东南-荆门交流1000千伏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和溪洛渡、向家坝送出±800千伏、640万千瓦直流特高压输电国产化示范工程,南方电网公司的云南楚雄至广州穗东±800千伏、500万千瓦直流特高压输电国产化示范工程,对特高压输电试验、示范工程中关键设备制定国产化方案,如直流控制保护系统、6英寸大功率晶闸管、1000千伏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交直流绝缘套管等,逐一组织专项评审,落实国产化工作。在推进特高压输电试验、示范工程关键设备国产化工作的同时,以西电、许继、南瑞继保、特变电工、保变、平高、神马、西电所等国内重点骨干企业为基础,促进结构调整和资源重组,为开创输变电装备制造业的全新局面创造条件。

  在原材料加工领域,重点推进百万吨级乙烯和百万吨级PTA关键设备的国产化工作,重点依托镇海石化、天津石化、抚顺石化、成都石化的乙烯工程项目和仪征化纤、济南正昊的PTA工程项目,通过引进关键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自主开发,实现乙烯“裂解三机”、大型冷箱、反应器、压缩机组、大型干燥机、关键泵阀等的自主制造,在大型石化设备国产化方面实现新突破。要依靠一重、二重等企业,依托鞍钢营口新轧等重点项目,推进冶金成套设备国产化。

  船舶和轨道交通领域,要依靠现有比较完备的产业基础和较为合理的产业格局,集中一批市场资源,实现大型船用曲轴、机车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系统、通讯信号系统等核心技术环节和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

  大型施工机械要重点推进沈重等企业盾构机项目,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国内企业与国外公司进行资产合作,实现技术一体化。

  数控机床要以沈阳机床、大连机床、齐一、齐二、哈量、济南二机床、武重、华中数控等骨干企业为重点,促进我国高档数控机床、重型数控机床和关键部件国产化。加强机床行业与军工企业对接,提高产品质量,建立机床行业与军工系统良性互动机制,带动机床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在重大技术装备所需的自动化控制领域,要积极促成自动化设备制造商参与谈判和项目实施,围绕电力设备、冶金设备、交通设备,依托许继、南瑞继保、上海新华、北京和利时、浙大中控等企业,提高国内关键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的生产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

  对于16项中的其他重点领域,也要密切跟踪,注视动态,根据实际,积极推进。

  (三)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核心骨干企业要提高对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要性的认识,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再创新。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争取新设立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增加研发投入和软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技术开发能力。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择一些重要领域,加强装备制造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和高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和系统成套水平及自主化能力。对关系国家全局和战略利益、企业难以独立完成的重大技术装备,要集中力量组织攻关,国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开展研发工作并加快研究成果的产业化进程。近期,大连机床与华中数控成立了合资公司,今年有望生产出2000台数控系统;哈量与哈工大等单位联合开发了虚拟轴机床,已用于汽轮机叶片加工,这些都是成功的范例。支持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国际合作、并购参股国外先进的研发、制造企业等方式掌握核心技术。加强与国外企业和研发机构的合作,共建一批产品研发中心,形成装备制造业的科研基地,推进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大连机床、沈阳机床、哈量、秦川、北一机、上海机床都积极探索出了适合自身的“走出去”道路,并借此提升了自主创新能力,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人才是兴业之本,要大力加强创新队伍建设。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要高度重视装备制造专业人才培养。各装备制造企业应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积极培养高素质人才,采取期权、技术入股、提高薪酬等多种方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

  (四)加快联合重组,借助金融支持,推进企业快速发展

  整体上,我国装备制造企业目前规模仍然偏小,在国际装备制造业巨头面前很多时候显得有心无力。对于重点企业,要本着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的原则,一个一个地认真研究,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快速成长,通过重点突破带动行业的整体发展。

  要着力推动装备制造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鼓励国内各种所有制资本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支持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企业重组,促进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所的联合,推动生产企业与用户单位结成联盟。要打破传统的部门观念和原有的管理体制,在宏观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促进下,培育一批集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和全程服务为一体的工程公司、系统成套公司和工程监理公司,参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当前,要抓住国家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机遇,重点推进中石油和中石化入股沈阳鼓风机集团;促进鞍本钢铁集团与一重集团公司等企业共同组建工程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在推动齐一、齐二机床改组重组的基础上,探讨与沈阳机床等企业共同组建东北机床集团;大力推动沈重与沈矿联合重组为北方重工集团。

  要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撑环境。在强化信用环境建设的同时,通过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使银行与装备制造企业在增进信用、化解不良债务的基础上形成良性互动。要支持通过公开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鼓励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开发性金融支持装备制造业的改革、改造和重组。

  近期,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研究利用产业基金支持装备制造业振兴的可行性。设立产业基金的目的是,支持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进行财务重组,充实资本,健全信用结构,加快转制与完善内部治理,增强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及设备更新改造的能力;协助重点企业引进战略投资合作,开展国际并购;支持以重点企业为“龙头”进行产业整合,实施企业间及跨行业、跨地区的并购重组;利用风险投资支持重点研发和技术创新,促进产研学结合;通过对国家重点项目的投资与行业为背景的设备租赁公司合作,促进国产设备市场化,分散“首台(套)”市场风险;支持有技术实力的中小企业组织研发关键零部件,实现专业化和产业化生产经营,提高对重大装备的配套能力;配合地方政府打造产业集中地,形成产业集群;利用增信机制引导商业金融对装备制造业的间接融资,嫁接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连接。

  (五)把握装备制造企业改革方向,健全外资并购管理体制

  在处理国有装备制造业企业改革转制问题时,要注重培育和保护我国多年来形成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制造体系。防止将承担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任务、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简单地一卖了之。企业的所有制并非企业生产经营好坏的唯一决定性因素,对国有企业进行体制改革,绝不是简单地卖给外国公司或私人企业就算完成了改制。我们要关注改制后的企业还能否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主营业务能否发扬光大,吸纳就业的能力能否保持!国外政府出售企业的做法很值得我们思考借鉴。最近我国的沈阳机床、大连机床和哈量收购德国公司时,德国政府并不完全以出价高低确定买主,他们还充分考虑买方的经营业务是否与德国公司相关联,卖出后是否能促进德国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现有人员就业。我国企业在出价并不是最高的情况下,获得了收购权。当前,我国装备制造行业改革开放中出现了一个不良倾向,不少地方把向外资企业出卖国有股份作为推进国企改制的主要途径,而且优先出卖具有竞争力、经营效益好的重点骨干企业或企业优良资产,个别地方政府甚至极端到非国外公司不卖。与此相呼应,一些跨国公司加紧并购我国装备制造行业的排头兵企业,力图控制企业经营权,最终达到消除竞争对手、垄断我国市场的目的。如果任由国家多年培育的骨干企业被跨国公司吞并,国家将失去对装备制造业,乃至整个工业和国防体系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主导权。

  为此,要根据外资并购的特点,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尽快制定外资并购的管理法规或办法,从产业准入、防止垄断、资产出售、外汇管理、善后处理等方面加以规范。要健全外资并购管理体制,建立外资并购联合审查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审查程序和政府核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考虑市场供需总量、生产力布局、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等因素,对外资并购项目进行审核。大型重点骨干装备制造企业,向外资转让股权时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

  (六)切实发挥各方面作用,共同营造有利环境

  目前,大部分装备制造企业属于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的领导。从一定意义上说,装备制造业能否振兴,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地装备制造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促进装备制造业振兴和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制度和机制,为装备制造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地方政府要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加快改革、改组、改造步伐,积极为企业化解历史包袱。要开拓融资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本地装备制造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也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建立市场供求、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装备用户和装备制造企业要加强协作。装备制造业和应用行业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各装备应用行业的企业和项目业主,要以振兴装备制造业为己任,支持制造企业组织生产和自主创新,积极提供应用方面的技术、工艺和信息,为首台首套设备的试验、试运行提供便利条件。用户单位选择装备和技术路线,要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要盲目追求高水平、高标准。同时,装备制造企业也要严格遵守合同,按期保质保量交货,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于依托国家重点工程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国产化方案中提出的目标,确保产品按质按期交货和工程安全高质量运行。

  要尽快建立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的专家支撑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将建立专家咨询队伍,在重点领域规划和技术装备政策、国产化方案、重要工程产品质量检查把关等方面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中两院院士等专家学者的作用。

  要加大对重大技术装备的宣传工作力度,依托“振兴东北网”(www.chinaneast.gov.cn)、“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网”(www.chinaequip.gov.cn)和《重大技术装备》简报等宣传平台,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出重视和支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振兴装备制造业,实现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化有赖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当前,加快振兴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蓝图已绘就,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政策也已明晰,国内经济建设的巨大市场需求为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可谓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天时地利人和。这次参会的企业都是振兴我国装备制造业的中坚力量,更应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有利形势,居安思危,开拓进取,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把我国建设成为装备制造业强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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