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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闸蟹含致癌物惊动昆山 市政府出面反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 06:30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姜丽钧 邹娟 责任编辑 夏正玉

  针对“阳澄湖大闸蟹在台湾检出致癌物”的报道,昆山市政府昨日向社会公布了最新调查结果并提出三点“不明白之处”。

  昆山市政府是在其政府网站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了解到,在前天得知“阳澄湖大闸蟹在台湾检出致癌物”消息后,昆山当地立即组织了多个部门进行彻查,并于昨天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媒体报道阳澄湖大闸蟹验出硝基呋喃超标事件的调查》(以下简称《调查》)一文。

  “2006年10月18日,台湾媒体称,台湾民进党‘立委’郑国忠指出,‘卫生署’委托‘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抽检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大闸蟹,验出含有禁用抗生素。‘卫生署’食品卫生处长萧东鸣晚间响应,今年9月1日至10月12日,大陆销到台湾的大闸蟹共154批,其中对59批进行抽检,至少有一批629公斤验出含致癌物质硝基呋喃代谢物,进口商为台北昆山阳澄湖水产有限公司。对此事件,市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对该公司生产、出口、检疫情况进行了调查。”

  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会长杨维龙昨天表示,“致癌一说”目前疑人为制造。

  调查称,今年9月至10月12日,经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的出口大闸蟹十批,其中到台湾八批2570公斤,韩国两批120公斤。这些批次的出口产品,昆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起捕、装箱、封运过程均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对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各项检测结果均合格,符合我国有关大闸蟹出口标准,其中硝基呋喃代谢物的量低于0.5ppb,属于未检出。

  与此同时,9月15日销往台湾的629公斤蟹,经台湾“卫生署”检验,于2006年9月18日依输入食品查验办法抽批检验方式检验合格后允许在台湾市场销售,该批次《输入食品查验证明》于2006年9月29日出具并传给公司,以后的七批次均通过检验合格,其中四批《输入食品查验证明》已出具。

  不过,10月18日,有媒体却报出,9月15日销往台湾的629公斤蟹被验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超标,检出量为4.67ppb。

  对于上述自相矛盾行为,《调查》认为“阳澄湖大闸蟹在台湾检出致癌物的报道尚有许多不明白之处”。并在最后表示,建议两岸加强信息沟通,尽快查清该事件中的许多不明之处。

  三点质疑

  首先,9月18日台湾“卫生署”已对该批次检验合格放行,同一台湾“卫生署”为何于10月中旬再表示9月18日该批次蟹检测不合格?

  其次,以鲜活水产品即检即放的惯例,活水产品只要检验合格即可放行,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据上批次台湾“卫生署”合格通知,才会再检验下批次的蟹,然后销往台湾。现在已连续放行了八批次,为何会在八批后才推翻检测结果?

  再次,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蟹出口时依国家规定对蟹进行严格的检验,结果均符合我国有关大闸蟹出口有关标准,为何在台湾会有如此大的检测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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