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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区大搞违法建筑 镇江别墅区拆违缘何陷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14:41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吴晓锋

  近日,江苏镇江富人在锦江花园别墅大修违法建筑,城管执法队员拆违屡屡被打。此事再度引起人们对别

  墅区内搭建违法建筑的关注。别墅违法建筑的现象并非镇江独有。但此次镇江别墅拆违为何屡屡遭挫,难道富人区真就成了执法真空?带着诸多疑问,记者就镇江别墅拆违做了深度采访。

  部门职责不清拆违单打独斗

  负责此次镇江锦江花园拆违执法的是镇江新区城管局,该局副局长吴春年承认,小区内8成以上的别墅都建了违建,包括私自建房和在公用绿地围栏杆。

  但该局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此事本来应由专门的“拆违办”负责。他介绍,拆违办直属新区管委会,仅仅只是设置在城管局内而已,上面对应的主管部门是市规划局和市城管局。拆违办相当于一个临时性机构,如果有违法建筑的举报等,由拆违办先负责受理,然后根据其性质而分别转给主管部门市规划局和市国土局,其处理意见、法律文书等皆由这两个主管部门作出,其法律责任的归属也应该是相应的主管局,拆违办仅负责执法。

  而镇江市规划局法规处一位处长对记者说:“对于违法建筑,全国的普遍做法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局)管,这也是国务院的要求,但我们镇江比较特别,分管市长感到我们城建规划这块执法力量较强,所以没有完全转过去。但新区是完全由行政执法局接手的,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市行政执法局,不属于我们管了。”

  但镇江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却对此话予以否认,“别墅的事啊,小区内的事不归我们管。我们只管街道、道路,摆在路面上看得见的。”

  “别墅内的违法建筑到底谁管呢?”记者一头雾水。

  部门间互相推诿,剪不断,理还乱的责权关系,拆违工作又如何保障顺利进行,又如何保证执法力度?

  市、区缺乏联动综合治理难形成

  面对如此混乱的管理体制,镇江新区城管局副局长吴春年大吐苦水:“该小区是1996年由市政府开发的,2004年年底移交给新区,当时,物业管理、居委会等该有的组织机构都不到位,就给违法搭建造成了空间,移交的时候已经有70%的违法建筑,光靠我们一个基层局要来解决这么多历史遗留问题真是无能为力,也是不现实的。”

  那么,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就没人管吗?吴春年不加思索地回答:肯定要管。但强调光靠新区拆违办一家的力量是不行的,需要上级部门包括市委、市政府牵头配合,通过综合治理才能解决,同时要从小区物管、居委会一层抓落实,层层监管,形成一个监督网络,才能逐步解决问题。

  而记者在对镇江市一级相关部门的采访中,总是听到一句一推三六五的话:“锦江花园”吗,是新区管的,我们已经授权给他们了,我们不管,我们不知道。

  不是执法不力是执法“不公”

  对于广受诟病的拆违执法不力的说法,镇江新区城管局办公室负责人称:“不是执法不力,而是执法‘不公’。”

  镇江新区城管局副局长吴春年认为,这个所谓的“不公”问题成了拆违工作中遇到的巨大阻力。吴春年举了一个例子,在国庆黄金周一户人家又私自搭建违法建筑,占用公共绿地接近2000平方米,我们接到举报后进行查实,然后通过程序进行强行拆除,结果这户人家上访,说怎么以前的不拆,偏偏拆我们的,酿成一场风波,媒体也来曝光,我们遭受非议。现在讲构建和谐社会,讲保稳定,有的被拆户动辄上访,闹事,酿成风波,拆违工作很难进行。

  既然拆违无法同时进行,注定要有人先拆,有人后拆,那么这个拆违对象的选取有何标准,怎么规范化,克服随意性呢?吴春年说,对于正在建的违法建筑,在接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仍然继续在建,我们就会立即强制拆除,而对于存量违法建筑,会逐步拆除,肯定有个过程。镇江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在被接受采访时也发表了同样意见,承认镇江的做法是以控制现状为目前主要工作,先管住正在建的,再还过去的老债。

  但一位被强拆的业主则表达了对“公平”的不同理解:“如果执法确实按照统一标准,我们也会平衡一点。”他们觉得小区中“有背景”的违建业主同样应该出现在名单之中而没有出现。有的甚至公开说有钱就可以“搞定”不拆。

  怎样才能实现公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公平”二字绊住了拆违的脚步。镇江“别墅区拆违”何时走出困境?!

  专家建言

  行政执法并非万能

  治理违建需拓宽思路

  著名民商法专家、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赵万一教授对记者表示:行政执法,强制拆除不是万能,治理违建还需拓宽思路寻找新路径。

  赵万一认为拆违工作行政执法成本大、周期长,如强行拆迁,按照法律程序需要较长时间,延宕了“拆违”的进度。法院执行行政“强拆”更是一个复杂的程序,首先要给强拆户3个月的法定期限,并要审查执行依据是否合法,制定细致拆房方案,给“拆违”户做思想工作,出公告,待公告期满后才能强拆,此时需要组织施工队,协调城管和规划部门,必要时还要与公安部门联动。

  赵万一认为对于别墅区违法建筑日益蔓延应该分析其特定的经济因素。自行搭建每平方米成本不过数百元,买房的价格数十倍于此。别墅价格的飙升更会刺激私搭乱建。所以,有效的经济管理办法显得非常必要。赵万一说:上海当时处理不宜强拆的违章建筑,采用了“市场价加20%至80%”的罚款新思路,提供了“新账不欠、老账要还”的设计模式:既能妥善解决积累下来的改扩建问题,又能有效遏制愈演愈烈的违法搭建。在强拆的震慑之外,经济杠杆的约束,可以使有心违法者无利可图、知难而退,如是方能形成全面的“常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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