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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补贴助推职工再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06:10 第一财经日报

  政策性破产“最后期限压力”求职补贴助推职工再就业

  本报记者郭晋晖发自北京

  为了更有效地促进政策性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近日启动了“就业新起点计划”的试点工作,试点企业的职工在享受原有安置政策的基础上,还将额外获得与失业保险金额相等的求职补贴。

  这份名为《关于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就业新起点计划”的服务对象是已列入全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并实施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中需要安置的人员。这些人员以自愿签署服务协议的方式参与该计划。

  求职补贴将主要用于服务对象在参加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以及求职过程中,在交通和用餐等方面花费的补贴。求职补贴应按月发放。由于“就业新起点计划”时间为三个月,求职补贴发放时间为签订协议至实施本计划结束,最长为三个月。所需经费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职业介绍补贴中支付。

  除了求职补贴之外,参加“就业新起点计划”的人员还将获得个性化的职业指导以及免费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具体来说就是“七个一”:即向企业派一个再就业服务组,组织一个再就业政策指导会,与服务对象签订一个实施协议,提供一份求职补贴、一次个性化职业指导、一次免费职业培训服务、一项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位官员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今年是执行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过程中职工安置压力最大的一年,而压力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为了避免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对劳动力市场造成冲击从而影响到登记失业率,劳动保障部专门制定了这个计划。

  “就业新起点计划”也是劳动保障部更多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的一次尝试。这位官员表示,这次计划使失业保险提前介入到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有利于建立失业保险和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就业新起点计划”是积极就业政策的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和鼓励更多的需安置人员尽快进入劳动力市场。因此,通知规定,对在参加本计划过程中,不积极参与相关再就业服务活动,不积极求职,甚至中途退出本计划的人员,会停止发放求职补贴。

  根据年初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意见》,2005年至2008年,将对2116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职工351万人。2008年后不再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就业新起点计划”也将到2008年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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