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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建设已到紧要时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03:34 第一财经日报

  10月18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在当前,突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提高社会建设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变革加快,中国正面临并将长期面对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些必须认真把握的新趋势、新特点。

  另一方面,中国目前许多社会问题的成因,是由于不够重视社会发展、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造成的。比如普遍关注的贫困问题,虽然有些人是因为能力不足而致贫,但一些人则是因为遭受“社会剥夺”或“社会排斥”,丧失了平等机会而陷入贫困窘境的。又如近年来民众反映强烈的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社会政策远远没有到位。有些政府机构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借口市场化,放纵

房地产商、学校和医院,抬高
房价
、乱收学费、小病大治等,致使医疗和教育正在成为一个新的贫困诱因,并最终使得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针对目前社会建设薄弱的局面,政府亟待提高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出台更多更好的社会政策。

  首先是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已成为构建

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应做到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调整二次分配比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其次,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要构建和谐社会,还必须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同时,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此外,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安全网也十分重要。

  就眼下来说,加强社会建设应着眼于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着力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二是要加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的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公益事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三是要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一些行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切向钱看等偏离公益目标的问题。

  社会建设也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而且要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管理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

  要实现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加强社会建设,我们必须把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发挥社会管理制度的保障效力。经验证明,建设和谐社会应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从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再到六中全会第一次把社会事务作为全会主题提出来研究,并对此作出全面部署,如果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首壮丽诗篇的话,那么,提高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则是这首壮丽诗篇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着因社会建设滞后而引发的一系列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社会建设已到了紧要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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