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杭州余杭区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审前公示审后公告制度(06-10-17)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17:04 审计署网站

  为有效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审计监督,着力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出台了《余杭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公开制度(试行)》。

  《制度》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行审前公示和审后公告的形式、内容、审批权限及对审计结果公开的具体要求。

  《制度》规定,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行审前公示,即审计实施开展前,审计通知书送达时,将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实施审计时间、审计组联系电话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审后公告,即审计工作结束后,将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等审计结果情况进行公告,倾听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村民监督。

  《制度》要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行审前公示和审后公告,以村务公开栏内公开和社员(村民)代表会议公开为主,新闻媒体、审计情况通报等公开为辅进行。采用公开栏内公开的,公开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个月。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村级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村干部离任(任期)经济责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被审计单位违纪和违规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和村民关注的事项等审计情况。

  《制度》还强调,审计结果公开必须经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重大事项的,经集体讨论研究后,报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