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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集团中标青岛海湾大桥BOT业主法人项目并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10:24 国资委网站

  9月28日上午,山东高速集团与青岛市交通委在青岛正式签署青岛海湾大桥特许经营权协议,成为该项目业主法人,获得该项目25年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青岛海湾大桥主线工程及相应的交通工程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青岛海湾大桥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的起点段,是山东省“五纵四横一环”公路网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岛市规划的胶州湾东西岸跨海通道“一路、一桥、一隧”中的“一桥”。大桥主线工程及相应的交通工程(即李村河口至黄岛红石崖)全长28.047公里(含红岛连接线1.3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桥梁宽度3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工程概算88.29亿元,建设期3.5年。特许经营期内,与胶州湾高速公路捆绑经营,山东高速集团将组建项目公司,按一定方式取得胶州湾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同时拥有大桥的广告经营和旅游开发经营权,以及胶州湾高速公路的广告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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