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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套期保值规范性开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10:03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方 原  北京报道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集团”)正准备“大干一场”——本报获悉,五矿集团这段时间频频开会,筹划期货市场投资的下一个年度计划。

  “管理层对央企套期保值业务即将‘放行’,其他央企都开始行动了。”一家从事期货投资业务的央企高管对记者说。

  记者获悉,由国资委主持、证监会参与起草的《中央企业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已经酝酿成熟,即将下发给央企讨论。

  这是中航油期货市场亏损事件后,国资委正式对央企的期货投资开“口子”——规定央企进入期货市场只能做套期保值业务。即只能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数量相当但交易地位相反的商品期货合约。

  “不做不符合市场规律”

  央企风险控制成为国务院国资委三大主要任务之一。作为该项工作的一个成果,今年7月份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即国资委16号令)。

  但该办法只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三类投资活动,而对于金融类投资活动,办法说由于“在管理上具有特殊性、复杂性,需另行研究制定管理办法”。

  这次《暂行条例》相当于是16号令的一个补充规定。而管理层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是顺应市场的要求。

  据央企一家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士介绍,2004年中航油事件发生后,中央企业得到国资委的指令,央企需谨慎进入高风险行业,“目前能不做就不做”。以五矿集团为例,五矿集团因此在国际期货市场上的业务减少了近一半左右。

  “不做显然不合市场规律。在一些央企的呼吁下,国资委着手对央企的期货业务进行规范。”上述人士说。

  国庆前后,国资委、证监会联合期货交易所对一些国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调研——此前,国资委与证监会先后批准了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等近十家央企在境内境外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业务。

  “对于少数获批进行期货业务的央企,我们当时对其一个重要的规定就是,期货持仓量不得超出企业正常的交收能力,不得超出进出口配额、许可证规定的数量,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证监会期货部有关官员表示。

  在调研中,一些企业力陈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重要性。

  “中航油事件后,我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从效果上看,公司利用期货市场稳定了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了管理层转变观念。”云南铝业负责人在汇报会上说。

  而国航集团在汇报材料上说,今年上半年国航对同期航空燃油现货采购比例的39.4%进行了套期保值处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净利润为1.02亿元,占当期净利润的69%,是盈利的主要原因。

  在两部委的调研结束后,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一个会议场合上也明确表示,在有关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到期货市场参与套期保值投资。

  五方面严控风险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由国资委、证监会联合有关期货交易所起草的《暂行条例》框架已基本形成。据了解,《暂行条例》分总则、套期保值业务的条件、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四章,约三十八条。

  其中总则明确表示,中央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原则上仅限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从事其他期货交易活动”。

  《暂行条例》设定了央企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四道“门槛”:一是具有健全的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二是主管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应当是企业的副总经理以上或具有相当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具备一定的期货专业知识和风险管理经验;三是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四是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规定。

  而针对中航油等事迹中暴露的风险,《暂行条例》着重规定了五方面的风险管理制度。

  一是中央企业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应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内部风险报告制度、风险处理程序等。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二是中央企业应把从事交易、风险管理及结算(资金划拔)职能的岗位和人员有效分离,确保能够相互监督制约。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置专门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和风险管理部门,资金调拨和财务风险控制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

  三是中央企业应严格控制期货头寸建仓总量及持有时间,期货头寸的建立、平仓应该与所保值的实物在数量及时间上相匹配。

  四是中央企业根据套期保值方案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开设期货交易企业法人帐户,指定具体交易指令人和资金调拔人,将所需保证金划入交易帐户。

  五是中央企业应在期货交易所规定时间内按期货交易所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成交确认后,交易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

  另据了解,虽然《暂行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但今后对央企参与期货市场在监管上将出现一定的分工——国资委将对市场准入,以及国资的安全保证进行监督;而证监会主要是对相关央企参与期货的市场运行进行监管。

  央企闻风而动

  管理层放行央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一些央企来说显然是场“及时雨”。

  中粮、五矿等央企期货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资系统具有期货子公司的央企多达10余家。这些企业本身在证券市场和商品期货领域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他们只需要进一步发挥资金优势、整合好相关资源。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前期专门出台了《有色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管理办法》。“有色金属行业有基础,国资委证监会的统一条例一出台,相关企业会良好地运作起来。”该集团公司总裁办人士颇为兴奋地说。

  根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

能源、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的近二十家央企准备好上报给管理层从事期货交易的申请报告。

  而上海期货交易所也开始了行动——本报获悉,该所总经理杨迈军已经到金属类国企调研有关套期保值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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