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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商场“最终解释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3:1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0月15日讯(记者 李松 实习生 刘彪)国庆商战的硝烟刚刚退去,一盆冷水泼向了零售商。今天,由国家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全场促销”、“天天清仓”、“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不规范促销方式将被“叫停”,违规者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

  走在繁华的商业街或商场里,随处可见“全场大酬宾”、“清仓大处理”、“跳楼价大甩卖,机会难得”等商家的各种促销广告,甚至有的店从开业以来就一直挂着这样的标语,而实际上可能只有少数商品价格优惠。一些零售商推出1元、3元、5元等特价限量销售的商品,可等消费者到了商场,要么被告知特价机已经销售完了,要么没到货,而实际上,这些商品可能只是用来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噱头……今天施行的新《办法》对零售商的促销宣传行为进行了规范。此外,“打折商品概不退换”、“清仓产品不能试穿,不能享受正常的售后保障,只开购物小票不开正式发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零售商“自立规定”今后也将被视为违规。如《办法》明确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日前也表示,零售商销售促销商品提出的“保留最终解释权”,是单方面的格式合同条款,因此零售商无权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了解,根据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将严惩促销欺诈行为,违者最高将受罚3万元。

  记者今天采访了我市多家大商场的相关负责人,发现他们对该管理办法反应平淡。济南某商场策划部的金女士告诉记者,在经历了十一黄金周的大规模促销战之后,目前这段时间商场大多处于休整阶段,在促销方面并没有什么大动作,因此也就没有在促销上违规操作的可能。她直言,该办法从今年7月13日

商务部正式审议通过,到9月12日颁布,再到今天的正式施行,他们一直在关注,并以《办法》中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的促销行为,因此不会对他们带来多少影响。另一家电商场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在新《办法》还没有出台之前就是按《办法》中的要求来做的,因此不存在适应不适应问题。此外,多家商场人士都表示,他们的促销活动将严格遵守规定。不过,多位商场人士认为,该管理办法可能对小商铺的促销活动会带来一定影响。他们同时表示,现在正处于淡季,商场的促销活动比较少,随着元旦和春节的临近,促销活动肯定会越来越多,到时肯定会有不少商场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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