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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公积金渎职第一案开审 假购房合同骗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 09:41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武新) 昨天,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干部梁山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他违规对不符合条件的购房公积金贷款予以审批,致使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骗公积金贷款达上千万元。这是本市第一起公积金渎职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4月至12月间,梁山担任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个贷员,在负责审核贷款的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明知刘凡等人提交的37份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购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擅自予以审批,致使刘凡等人诈骗公积金贷款共计1376.2万元,给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940.3万元的损失,构成滥用职权和受贿两项罪名。

  在庭审中,32岁的梁山表示认罪。梁山交代说,2003年底,他的朋友刘凡找他做购房

公积金贷款“大单”。“大单”是指给没有公积金的买房人建立公积金,从而使这些人可以买房,因为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率要低,实际上,这种大单是违规操作。

  刘凡搞来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并不符合资格条件,但是梁山为了“朋友的情谊”同意了。谁料他竟碰到了一个诈骗团伙。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间,李岩、刘凡、唐剑波3人合谋用55套房屋假的

购房合同和资料,骗取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借款共计1994万余元,其中1300多万元用于支付房款,618万余元被3人挥霍。正是梁某为骗子们打开第一道关口,骗子们许诺每一笔公积金贷款给梁山3000元好处费,梁山共收取了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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