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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公积金渎职第一案开审 涉案金额上千万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 15:36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邱伟) 今天上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干部梁山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他被控滥用职权并收受贿赂,致使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骗公积金贷款达上千万元。 “指控罪名成立吗?”法官问。32岁的梁山沉默片刻,结结巴巴从嘴里挤出了两个字:“成立。”梁山原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个贷员,负责审核贷款。2003年底,一个叫刘凡的朋友找他做购房公积金贷款“大单”。所谓“大单”,是一种违规操作。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公积金的缴存人,但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很多,所以很多没有公积金的买房人也想办公积金贷款。而社会上的一些贷款公司,专门做这项委托贷款业务,并称之为“大单”。公积金中心曾对此明确禁止。 梁山虽然明知刘凡搞来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不符合资格条件,但“经不住他求我,就同意了。”梁山在法庭上说很多人曾找他要做“大单”,都被他拒绝了,他之所以答应刘凡,是因为“朋友的情谊”。可这回梁山撞上的是一个3人诈骗团伙。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间,李岩、刘凡、唐剑波3人合谋用55套房屋假的购房合同和资料,骗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共计1994万余元,其中1300多万元用于支付房款,618万余元被3人挥霍。这场骗局中,骗子们面对的第一关就是负责审核贷款的梁山。 3名骗子被抓后供述说,“如果不是用钱打通了梁山这关,我们一笔也做不成。”骗子们许诺每办一笔公积金贷款给梁山3000元好处费。梁山此后“欣然笑纳”了8万余元行贿款。他明知刘凡等人提交的37份公积金贷款申请不符合资格条件,却擅自予以审批,致使刘凡等人诈骗成功,最终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940.3万元的特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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