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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尚无住宅项目改商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 07:36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宇鑫) 自6月19日市工商局发布“住宅禁商”令开始,围绕着将所有项目“一刀切”是否合理的争论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尽管当时的通知中明确,用途由“住宅”改变为“商用”的房屋,入住的公司可以办理登记注册。但截至目前,北京仍没有成功改成“商用”用途的住宅出现。

  按照市工商局下发的14号文件的规定,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购置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业用的(如商住、综合等),均不予登记注册。而该文件似乎无意将“住宅商用”一棍子打死。通知还规定,登记注册使用的房屋用途由“住宅”改变为“商用”的,在提交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后,可以办理登记注册。

  而在原本计划将房屋长期出租给公司的业主们看来,“住宅用途变更”一说简直就是一笔糊涂账。不少业主跑到房屋登记主管部门——各区县建委和房管所,想要办理变更手续,却被告知“房管部门根本就无权变更房屋用途。”对此,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将现有的“住宅”变更为“商用”,应该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将已建成的住宅用途改为商用,目前还没有这样的规定。”规划部门称,按照规定,业主个人无权更改自有住宅的用途。记者昨日了解到,规划部门已制定相关政策,受理符合条件的开发商提出的住宅规划变更申请。具体办法是:对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住宅项目,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记载的建设单位即开发商,在经过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有权提出变更工程规划的申请。而打算变更为其他用途的住宅项目至少应符合两个条件:变更用途的最小单位是一栋楼,并不针对某一层或某个单元的业主;另外,计划变更用途的住宅项目必须符合所在区域用地的使用性质及相关指标要求。RJ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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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宅禁商,不但让很多商住楼陷入了惨淡经营,更使得“民宅商用”的典型——备受小公司青睐的大户型住宅求租需求减少,并义无反顾地“投身”二手房市场。来自我爱我家、链家地产的统计数据显示,自6月份民宅禁商政策公布以来,12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近3个月来的月均成交量比5月份上涨了近两成。热点区域在国贸商圈、朝阳路、中关村、亚运村等民宅商用现象突出的区域。

  相比受到冷落的大户型住宅,地段不错的

写字楼却一下子成了香饽饽。一年前刚刚开业,地处青年路属于CBD商圈的金泰国益大厦副总经理周丙利介绍,7月份以来,该写字楼项目的出租率同比提高了10%以上。RJ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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