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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严查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 05:00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王思睿发自武汉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该省将于今年11月底以前,全部收回被挤占的住房公积金,其中,存在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和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情况,责成相关地方、部门全部收回,今后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

  之前,湖北省审计厅对该省各市、州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房改资金进行审计。据该部门《关于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中公布,2005年度,湖北省16个市、州的住房公积金和8个市、州的房改资金,被发现共被挤占挪用72778万元,此外还发现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存在覆盖率低、个人贷款发放率偏低等问题。

  针对以上

审计情况,湖北省政府此次要求,凡是该省由各级政府批准,而产生的单位、项目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由本级政府负责回收和归还;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的贷款、个人借款和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要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清收。对于清收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政府将予以追责。

  湖北省政府还要求,各地单位和职工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12%,以期纠正部分行业、单位利用多缴住房公积金变相逃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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